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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献血纪念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本项目第1-2包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评分表中“产品业绩”项变更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供货业绩的(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上述业绩须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是否完成即可;3.同一业绩包含多个符合要求的产品,不累计计分,仅计一次分。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点击查看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第1-2包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评分内容中“产品业绩”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评审中要求“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指投标人所提供的有效业绩中产品与其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并未限定任何产品的品牌。 其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范围宽泛,并无限制性。该评分项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利于项目实施。经采购人调研,不少于3家供应商满足要求。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环湖东路109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5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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