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服采购制度是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的重要规范,其核心内容及实施要点如下:
一、制度核心原则
自愿选购
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强制购买或指定品牌。校服选用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
质量优先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安全、环保、舒适。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鼓励采用环保面料。
公开透明
采购流程全程公开,包括需求申报、招标公示、结果公示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勤俭节约
合理控制价格,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校服种类、款式、套数需符合“适宜、实用、够用”原则。
二、制度实施流程
集体决策与需求申报
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明确采购年级、款式、数量、预算等需求。
组建选用组织
****点击查看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发布采购需求与招标
通过专业采购平台、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开发布采购信息,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企业。
确定供货企业与公示结果
****点击查看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对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产品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供货企业。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与验收备案
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标准、价格、售后服务等条款。校服到货后,交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并将检测报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质量监管与售后服务
实行“双送检”制度
校服生产企业需对面料和成品进行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随机抽取校服送法定检测机构检验,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
建立质量档案与追溯机制
学校需建立校服质量档案,记录校服的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等信息,以备复查复验。
强化售后服务监督
学校需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校服企业,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