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宁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7-23

招标详情

广宁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联系人3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4条

立即监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16:3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5001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8-****点击查看369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三路6号电信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点击查看500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标的提供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7-08,更正为:2025-07-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5,更正为:2025-07-3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 09:30:00,更正为:2025-08-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9 09:30:00,更正为:2025-08-06 09:30:00。

原招标文件“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现在更改为“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47号

联系方式:0758-****点击查看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三路6号电信大厦5楼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181****点击查看5001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3日






附件(8)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下载预览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下载预览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ocx
下载预览
广宁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文件(2025072301).zip
下载预览
委托代理协议(结果互认项目).pdf
下载预览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ocx
下载预览
广宁县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文件(2025072301).zip
下载预览
委托代理协议(结果互认项目).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