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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实施办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依法作出了关于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5〕98号),现将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征收范围内征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
二、征收范围:****点击查看福利中心、西至普贤路,南至普贤路曦日轻工大门、北至普贤路支路。具体范围详见《****点击查看关于确定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征收范围的通告》(泉丰政综〔2024〕59号)。
三、房屋征收部门:**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事处。
五、签约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按规定的时间腾空房屋完成搬迁。签约期限开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签约并腾空房屋,提前签约并腾空的被征收人与在2025年6月19日签约并腾空的被征收人同一批次抽取选房证顺序号。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咨询地点:****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
九、被征收人对《关于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5〕98号)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点击查看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告公布****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纬三路与普贤路节点立交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