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乌海市第八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公示】乌海市第八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发布于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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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第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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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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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内容 校服,羽绒服装,制订校服,加强校服 预算金额 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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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点击查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点击查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为规范校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点击查看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4〕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点击查看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学生校服订购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成立采购校服选用组织

****点击查看学校管理人员(4人)、家长委员会代表(19人)、教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20人)与社会代表(3人)共49人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并确定召集人,由召集人组织评选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选用组织名单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点击查看学校主体性原则

学校是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采购的组织实施。

(三)坚持国家标准原则

校服质量应具备安全要求,鼓励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所选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其中羽绒类服装按《羽绒服装》(GB/T14272-2021)标准执行,同****点击查看教育厅、****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监督局《****点击查看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教校安字〔2015〕3号)相关要求。

(四)坚持公平公**则

建立评议制度,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各方意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服务商等,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对校服采购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坚持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

为延续传统,且减少家长支出,面料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前提下,款式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

由学校与****点击查看小组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原料要求,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三、校服选用采购程序

****点击查看学校班子集体决策

学校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制订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点击查看学校公众号向家长、社会公布。附件1《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备案表》****点击查看教育局备案。

(二)组建选用组织

1.采购要求

学校通过家长遴选投票,按照所需校服进行采购。

统一采购校服包括每人次夏装(不得高于110元/套)、春秋装反光校服(不得高于155元/套)、冬装反光校服(不得高于195元/套)各一套,总价不得超过460元/人。款式和面料由供应企业提供样品,质量达到或优于质量标准。

2.校服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校服国家标准,学生校服的质量与安全应符合如下标准:

1.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业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GB592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4.GB/T31888-2015《中小学校服》。

5.DB15/T879-2015《学生棉服装》。

6.GB/T28468-2012《中小学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7.国标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

(三)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1.****点击查看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2.学校在实施采购前要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通过学校公众号向家长、社会公开,并将工作方案、表决结果、选用意见书等相****点击查看教育局报备。

4.****点击查看小组与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5.****点击查看小组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6.****点击查看小组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7.招标结果报****点击查看小组确认。

(四)校服选用采购结果公示

1.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通过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结果公示应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备。

(五)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六)征集家长采购需求意向

对于学校确定的选用校服,坚持自愿购买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七)校服检查验收与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同时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 套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检测标准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学校要将每年本批次校服质检报告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八)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采购活动总结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8日


排版:班超 编辑:杨玉洁

初审:高慧 监审:孙孟柳 终审:崔 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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