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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狮山镇唐边牛西村环村道路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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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狮山镇唐边牛西村环村道路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市**区狮山镇唐边牛西村环村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4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售后服务能力(5.0分)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横向比较加分: 【优秀】服务响应内容合理详细可行,服务响应时间最快的,得 5 分; 【良好】服务响应内容较合理详细可行,服务响应时间较快的,得 4 分; 【一般】服务响应内容不够齐全、不够详细具体,服务响应时间慢的,得 3 分; 【注:本项最高得 5 分。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格式自拟,未提供该项描述得 0 分。】 | 售后服务能力(5.0分)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横向比较加分: √服务响应时间( 5 分):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1、0.5(含)小时内得5分; 2、0.5(不含)-1(含)小时内得4分; 3、超过1(不含)小时得3分。 上述选项共划分三个档次,每档分差为 1分(该项分值的20%~40%)。 【注:本项最高得 5 分。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格式自拟,未提供该项描述得 0 分。】 |
2.由于**公共**交易综管理云平台系统更新,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14款第20页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15款第21页中的:(四)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 款内容。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委员会对投 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 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 ”均修改为:投标 人在本表之外的地方重复上传本表要求的材料,与本表处上传的材料不一致的,以本 表处上传的材料为准。 ”,其他与主体信息库相关内容均不适用。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页的条款号10.15修改为10.14。
5.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等相关附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址:****点击查看 | 地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5号**大厦1座604 |
联系人:唐先生 | 联系人:胡捷林、冯本丽、陈沛莹 |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6430 |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1290 |
2024年12月 2 日 | 2024年12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