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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租赁汽车接送调车人员上下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铁路货场-孔良站调车人员接送服务采购。
(二)预计费用:6万元。
(三)合同期限:1年。
(四)运输服务需求
1.配备一台5座普通级车型接送调车人员上下班通勤;
2.车辆主要运行线路、人员及频次:新港**铁路货场与孔良站之间线路,单程约10KM,接送频次约2次/天(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每次接送3-4人。
二、采购上限控制价
本次采购租赁汽车接送调车人员的服务含税上限控制价为6万元。
三、供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承包单位需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满2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得为个人承运商。
(二)车辆保险要求:投标单位的车辆满足以下投保条件:
1.被保险人员总数为5人,每人投保驾乘综合保险金额为100万元,总保险金额为500万元,保障项目包含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法定假节日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应达到300万保险金额。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购买。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12:00止 (**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点击查看.com/)(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时需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将在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确认。(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周河,188****点击查看9826)
(三)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报价书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内容的报价书:1.报价单;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及保险单;以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含税),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三)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公告有效期内报价固定不变。
(四)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报价函提出全部要求及合同草案,且不可撤回。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已报名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12时00分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平台(http://sp.****点击查看.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经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逾期未完成递交,采购人将拒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有多个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则按实缴资金本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实缴资本金相同,最后按提交文件的先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九、报价截止日期
2025年9月15日18时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jc.****点击查看.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新港公司 周河188****点击查看9826
附件:1.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2.合同草案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及报价单格式
****点击查看
采购租赁汽车接送机务和调车人员上下班通勤的服务响应文件
报价单位(章)
2025年 月 日
一、报价单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需求,我公司对**铁路货场-孔良站调车人员接送服务报价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 车型 | 数量(台) | 租赁形式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计(元/月) | 备注 |
客运 | 普通级5座 | 1 | 元/次 | 含税率9% | ||
1.客运线路、频次和出勤时间: (1)新港**铁路货场与孔良站之间线路;频次:约2次/天;出勤时间:详见《出车(派车)登记表》 (2)新港**铁路货场与孔良站之间线路;频次:2次/天;出勤时间:7:30和17:30(其他情况:详见《出车(派车)登记表》) 2.单价含车辆使用费、司机服务费、燃油费、**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 3.单价包含:如在配备的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调配其他车辆或其他措施的所有费用。 4.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增值税管理办法执行,由承运商承担 。 5.其他:(报价人可自拟) |
报价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三、资格资料
(请对照报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及保险单)
附件2.合同草案
调车人员车辆接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5164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超
联系人: 钟烨
住所地: **市**塘步镇**圩(临港经济区)**铁路货场综合办公楼
电话: 0774-****点击查看018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住所地:
电话: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铁路货场-孔良站(往返)调车人员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接送服务内容
1.1 接送车辆的相关要求
1.1.1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一台5座普通级车型(含司机)接送调车人员交接班的车辆,该车辆须具备齐全的证照及检验合格的证件,为甲方自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并且无违法记录并****点击查看机关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各项性能正常、随车工具齐全,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1.1.2 车辆需安装ETC和行车记录仪,需保证能正常使用。行车记录仪其功能包括实时定位、轨迹回放、车辆行驶时间、里程统计等,并能导出EXCEL文档。
配齐车载安全防护用品(灭火器、应急工具等)。
1.2 接送服务的相关要求
1.2.1 乙方提供的接送车辆,需配备驾驶人员(司机),驾驶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1.2.2 车辆主要运行线路、人员及频次:新港**铁路货场与孔良站之间线路(包含来回往返),单程约10KM,接送频次约2次/****点击查看公司实际通知为准),每次接送3~4人。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限内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决定服务车辆的进退场时间。
2.2 服务期满后,如甲方对乙方各方面服务评价良好,双方无异议且自动续期不增加甲方履行合同的负担的,合同可自动续期1年。
第三条 接送服务费用结算和支付
3.1 接送服务单价具体如下:
服务费用为固定单价,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整/次(¥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 ),增值税费为:人民币 (¥ )税率为9%。接送频次约2次/****点击查看公司实际通知为准)。本合同单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包含的人工成本、社会保险、福利、各种税金、税费,以及完成服务内容等的各种支出费用。单价不因数量变化而调整。
3.2 接送服务费用的结算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接送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号前将上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申请及相关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款项。工作日可顺延。
3.3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导致上述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除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外,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价格要做相应调整。
3.4 乙方完成服务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记录详实的附件1《出车(派车)登记表》用于结算,最终费用以由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1作为结算依据。
3.5 甲方账户信息
户 名:****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51649
住所地:**市**塘步镇**圩(临港经济区)**铁路货场综合办公楼
电话:0774-****点击查看018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东盟商务区支行
账 号:55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3448
3.6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前向乙方确定车辆使用计划,填写附件1《出车(派车)登记表》,以便乙方能够合理安排。
4.2 甲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3 按时支付服务款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投入的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并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并及时进行车辆保养。
5.2 有权收取服务款项。
第六条 违章、交通事故及保险
6.1 因乙方司机原因导****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采取暂扣、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措施的,乙方需及时另外派车完成接送服务。如无法及时完成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车辆运输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随车司机为服务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服务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人员财物遗失等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对人身、财产赔偿责任。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点击查看公司备案,甲方可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6.3 车辆保险要求:乙方车辆应满足以下投保条件:(1)被保险人员总数为5人,每人投保驾乘综合保险金额为100万元,总保险金额为500万元,保障项目包含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法定节假日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乙方负责****点击查看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应达到300万保险金额。
6.4 保险未按时备案或续保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乙方补齐,由此导致的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点击查看公司索赔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6.5 ****点击查看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甲方不承担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向甲方提供车辆接送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另外派车完成接送服务。如无法及时完成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车辆运输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7.2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视具体情况定与乙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30%作违约金。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可通过书面形式,应由专人当面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双方确定的通知送达的地址如下:
甲方:****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点击查看市**区三祺城3****点击查看中心1908室
邮 编: 543000
收 件 人: 钟烨
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8311
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8.2 合同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对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8.3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为非工作日的,则在下一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
8.4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本合同如发生争诉或涉及债权转让,****点击查看法院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所有期间。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9.1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催收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勘验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仓储费、保管费、误工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人:
2025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市**区
附件1:
出车(派车)登记表
基本信息 | |||||||||
序号 | 日期 | 派车人 | 驾驶员 | 联系电话 | 车牌号码 | ||||
出车任务详情 | |||||||||
出车事由 | |||||||||
出车时间 | 出发地点 | 到达地点 | 乘车人数 | 乘车人员签认 | |||||
附件2:
安全责任书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调车人员车辆接送服务合同,属主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定期检查车辆安全,对驾驶人员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时为车辆、人员缴纳相关保险,保障行车安全。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四、乙方对整个接送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车辆及驾驶人员进入**铁路货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障接送服务过程安全;如接送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原则上要求一小时内)电话通知甲方人员,以便事故得到合理处置;若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法律制裁或行政罚款或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如同时造成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或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可优先从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留支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责任书有效期为:自主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随主合同。
1 | **铁路货场-孔良站调车人员接送服务采购公告.doc | | 下载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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