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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竞选公告
根据教育部《****点击查看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县规范校服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采购家长意见征询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我校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供货企业竞选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校服企业投递资料参与竞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查看。
(三)采购对象及数量:面向我校2026级新生,计划采购约485人。
(四)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校服共3套,含春秋装1套、夏装1套、冬装1套。
(五)单套价格上限:春秋装不高于170元/套,夏装不高于150元/套,冬装不高于270元/件(内胆可拆卸),三套合计不超过590元。
(六)采购方式:采取公开竞选(竞争性磋商)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优价宜、多数认可”原则,按照校服采购“五步法”竞标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严禁设置定点采购、指定商标、备选库(名录库)等排他性条款,严禁围标、串标、暗箱操作。
(七)采购周期与合同: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同一供货企业与我校连续**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须重新公开竞选。
二、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校服(服装)生产或销售。
(二)具备相应的校服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
(三)产品质量符合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校服企业“黑名单”。
(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良好的履约记录和同类项目业绩。
****点击查看学校及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自觉配合落实“明标识”“双送检”等制度要求。
三、报名及资料投递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3日(每日8时至18时)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详细地址:**省**县下梁镇****点击查看);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68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投递资料均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予受理。
(四)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校服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成衣质量检验报告;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打印件);
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8.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资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企业资质、质检报告、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和信用信息,剔除资质不全、失信违规企业,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资质合格的六家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初审结果及时反馈报名企业并予以公示。
四、评审与确定方式
(一)样衣展示与竞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由校服选用组织通知参加样衣展示和竞选评审会。现场公开报价,候选企业按序进行全套样衣展示及产品方案说明,校服选用组织及家长代表按照“五步法”(一看展示、二摸质感、三选投票、四**果、五谈议价)对样衣、报价、质量和售后等进行综合评审,按“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二)结果公示:对确定的供货企业及校服款式、质量标准、检测项目、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采购合同。
(三)质量与验收:供货企业须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企业送检、学校抽检,两次送检委托不同法定检测机构),****点击查看学校统筹安排或按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校服到货后经联合验收合格方可发放,每批次、每款式各留样2套并封存备查。
五、监督与投诉
本次采****点击查看体育局、****点击查看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及“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校或主管部门反映。监督投诉电话:0914-****点击查看358。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学生自愿、家长主导、公益实用、阳光规范”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严禁将校服购买与学生入学、评优评先挂钩。
(二)落实教育**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实行校服减免或免费配发,供货企业应予以支持配合。
(三)对质量检验不合格、履约不力、竞标失信或扰乱采购秩序的企业,将按规定纳入县域校服企业“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校服采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县规范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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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