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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的要求,结合化工新材料产****点击查看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内容安排: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风险等级:中风险
工作依据:《****点击查看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5)5号)
工作目标:****点击查看园区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地下水污染不加重、不扩散,实现常态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二、工作内容
1.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2025年9月底前完成)
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园区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包含初调确定的污染扩散监测点和超标的内部监测点)开展监测,****点击查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
2.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对园区内重点企业(含历史遗留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排查范围包括: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管道、固废处置区、物料装卸区等。
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及《**省石化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执行。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结合排查结果和已有监测数据,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方案需明确断源措施、监测计划、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
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3.开展定期监测与评估(2025年起常态化)
综合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数据,以及企业、园区风险排查成果,制定园区地下水定期监测方案。监测井应包含调查评估的扩散监测井、超标的内容监测井以及企业超标的自行监测井。****点击查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监测期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
监测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的工作依据。****点击查看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要求,****点击查看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要求。
4.整治成效评估(2026年12月底前)
基于 2025-2026年监测数据,计算污染指数(ZQI),评估是否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目标。
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2026年12月底前)
根据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结果,结合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和污染迁移能力等,制定详细调查方案,开展补充监测调查。根据调查对象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状况评价结果,排除由地质成因造成的指标异常,识别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等特征。确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主要问题。根据地下水污染羽与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等敏感受体的空间关系、水力联系等,判断其对下游敏感受体的影响。
**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规划面积 534.84公顷(红线图详见附件1)。
三、工作成果要求
1.《园区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2.《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3.《园区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定期监测方案》
4.《地下水污染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5.《**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报告》
四、征集时间与要求
1.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8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6时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文件快递****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地址:**县****点击查看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明细等,相关资质复印件(盖章)与报价明细(盖章)等一份材料封口盖章。
五、联系方式
地址:**县坑园镇****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1-****点击查看4656
六、其它事项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方案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