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金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发布于 2025-09-10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01条

立即监控

成交公示信息

**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39****点击查看广场5栋201

成交金额:捌拾捌万元整(小写: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2025年**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具体目标任务如下: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200人,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班50人、水稻班50人、蚕桑班50人、农机手班50人;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100人,其中夏秋茶产业带头人班50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带头人班50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1、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综合素养课程****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授课。农业农村部门应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开班第一课”,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2、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3、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开展培训。综合素养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首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上好“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并将培育对象和结业证书档案报****点击查看备案,配合重大农业灾害、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开展的应急性培训,学时要求可不受此限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冯立生、祝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县**山路,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新**堃茂大厦A座802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0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9).pdf
下载预览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下载预览
[AHYH-CG-202507002-1-1]金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LAZF
下载预览
金寨县2025年高素···成交结果公告.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