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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点击查看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6月17日,****点击查看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5)苏0206破申51号
《预重整通知书》,决定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中诚印染”)进行预重整,并由
**市昊天****点击查看公司担任中诚印染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预重整引导人”或“引
导人”)。
为顺利推进中诚印染预重整工作,****点击查看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全体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预重整引导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决定公开招募中诚印染预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诚印染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资料反映,中诚印染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402X8;法
定代表人:赵洪超;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公司类型:****点击查看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住所:**市钱胡路568号;股东为赵洪超、吴灿,出资分别为4500万元(占比90%)、500万
元(占比10%)。
经营范围:针棉、化纤织品的印染服装及其辅料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引导人深入调查,中诚印****点击查看公司后,曾于2015年6月1日在新三板新增挂牌上
市。2018年3月29日,中诚印染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充分讨论、
表决,审议通过了《****点击查看公司股票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点击查看公司股票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
案》、《****点击查看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的议案》和《****点击查看公司章程的议
案》。2018年5月10日,****点击查看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8】1580号《关于同意**中诚印染股份
有限公****点击查看中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中诚印染股票(证券代码:
832551,证券简称:中诚印染)自2018年5月15日起终止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截止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中诚印染共有25名股东,根据上述议案,控股股东在2018年度
共回购了9名个人持有的221000股(占总股本的0.442%)。目前,除中诚印染两名发起人外,尚有14
名个人持有的409000股(占总股本的0.818%)未回购。股东名册如下:
中诚印染股东名册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占比(%) 取得方式
1 赵洪超 ****点击查看3000 90.506 发起人
2 吴灿 ****点击查看000 8.676 发起人
3 师立志 99000 0.198 新三板
4 吕秀伟 88000 0.176 新三板
5 杨青荣 62000 0.124 新三板
6 王怀党 55000 0.110 新三板
7 洪** 27000 0.054 新三板
8 华正礼 22000 0.044 新三板
9 徐连胜 20000 0.040 新三板
10 孙连辉 12000 0.024 新三板
11 张崇柳 10000 0.020 新三板
12 马波 4000 0.008 新三板
13 丁国义 4000 0.008 新三板
14 方红 4000 0.008 新三板
15 李仁举 1000 0.002 新三板
16 张思营 1000 0.002 新三板
合 计 ****点击查看0000 100
(二)资产情况
1、中诚印染名下共9本不动产证,有证房屋面积总计47729.21平方米,****点击查看法院
查封;无证房屋面积为5959.53平方米;
2、中诚印染名下有3本土地证,总面积为28811.4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工业、交
通、仓储。****点击查看法院查封;
3、中诚印染厂区现有部分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上述资产绝大部分已办理融资租赁及抵押);
4、持有无****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股权被查封);
5、另有部分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经初步评估,上述资产评估总值为9747.18万元。
(三)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初稿反映:截止2025年6月30日,中诚印染资产总额为162,399,462.98元,负债总
额为670,811,441.87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8,411,978.89元。
二、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规划能力和运营能力的投资人,依法
推进完成中诚印染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借助预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管理、产业规划、市场运营等
方面的综合优势,****点击查看公司产业**、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股权结构和
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打造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点击查看公司,依法保
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报名须知与资格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预重整引导人不承担
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调或进一步了解情况,请及时联系预重整引
导人,由预重整引导人统一安排。
4、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中诚印染庭内重整程序。中诚印染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后,原则上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
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
5、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引导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预重整引导人
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无
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预重整引导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预重整引导人
的通知为准。
(二)具备条件和要求
为保障中诚印染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中诚印染的债务危机,实现中诚印染未来的
可持续发展,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
2、经营要求:意向投资人须保留中诚印染主营印染业务,该业务必须迁至外地经营(符合异地
产业政策要求)。
3、社会责任要求:意向投资人成为正式投资人后,必须接收并安置中诚印染现有30余人员工。
4、决策程序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
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预重整/重整投资。
5、资金实力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预重整/重整投资,并能明确投资资
金来源,且应合法合规。
6、联合体(如有)要求。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
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投资人。联合
体中,至少牵头投资人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
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预重整引导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
资格审査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査或退出本次招募。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
案》之前,联合体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其他投资主体的成员结构,调整后的联合体需根据预重整引
导人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之后,联合体需要调整其他投资主体成员结
构的,需提前取得预重整引导人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调整成员结构的,视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
次招募,且该联合体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其他。预重整引导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28日17时前(预重整引导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
名时间),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预重整引导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以邮
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存入U盘与纸
质版一并提交。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及邮寄地址:**市崇安区广益路188号1408室
(2)联系人:周先生
(3)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206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1)
(2) 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2)。
(3)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的基本信息、历史
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意向投资
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4) 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4)及受托
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5) 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中诚印染预重整/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6) 如以联合体参与报名的,应当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准备前述材料,
由牵头投资人统一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中应有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作为中
诚印染重整投资人方面的综合优势,牵头投资人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
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
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预重整引导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
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送选的,视为****点击查看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
在虚假情况或****点击查看机关决策批准的,预重整引导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
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应向预重整引导人指定账户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
整),并备注付款事由“中诚印染预重整投资意向保证金”。预重整引导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点击查看预重整引导人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21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97293
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保证金的内部汇集和缴纳。未按期定
额纳保证金的,预重整引导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将缴纳200万元意向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一并提交。
(三)尽职调查
1、如意向投资人需对中诚印染进行尽职调查,应向预重整管理人账户先行缴纳50万元尽调保证
金,并签署相关保密文件后,由预重整引导人安排开展尽职调查,预重整引导人将协调中诚印染积
极配合。所有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应当不晚于2025年8月24日完成。
2、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自****点击查看调查所需的费
用。意向投资人对因使用其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预重整引导人有权向
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3、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
何目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后决定参与报名的,其缴纳的50万元尽调保证金可转为意向保证
金;如决定不参与报名,预重整引导人将50万元尽调保证金原路退回原账户,不计息。
(四)提交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应当按预重整引导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切实可行且具备约束力的《预重整
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介绍、拟投入的资金/**及来源、报价依据、产业整
合及调整计划、重整模式、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资产处置
方案(如有)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2、为依法推进中诚印染预重整/重整进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意向投
资人应当主要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预重整投资方案,确保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
3、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5年8月28日17时前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五份)密封提交
至预重整引导人处,并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存放于专用U盘,与纸质版一并密封提交,意向
投资人应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五)评审机制及流程
本次预重整投资****点击查看委员会,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各项
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则预重整引导人将组织通过
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预重整引导人将视情况重新遴选。
(六)签署协议
预重整引导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人选结果产生后以书面形式向预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函》,
确认其预重整投资人身份。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预重整引导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预重整投资
协议。
若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预重整引导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预重整引导人有权取消
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中诚印染及预重整引导人等造成损失
的,未按期限签订投资协议的,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七)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保证金之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预重整引导人
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预重整引导
人将在收到书面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经评审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
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拒绝按照
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
证金不予退还。**法院裁定受理中诚印染重整且批准中诚印染重整计划草案后,预重整投资人支
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3.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保证金时,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保证金的内部汇
集和缴纳。联合体在支付保证金后,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之前,有联合体成员退出联合体的,其对
应份额的保证金退还与保证金份额比例分担等保证金相关事宜由联合体成员内部自行协商解决,并
统一由牵头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引导人对接,拟退出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向预重整引导人要求返还保证
金。如牵头意向投资人退出联合体,视为联合体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如需更换牵头意向投
资人,应当经预重整引导人许可。
五、遴选机制
本****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
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点击查看法院。具体评审时间、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
行通知。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预重整引导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
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预重整引导人的安排配合相
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预重整引导人的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的前置程序,****点击查看法院最终受理对中诚
印染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中诚印染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点击查看法院裁定受理、重
整****点击查看法院裁定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投资人注意相关风险。
六、特别申明
(一)本公告内容不构成预重整引导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
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
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
(二)如出现影响中诚印染预重整的****点击查看法院提出要求,预重整引导人可中止或
者撤回本次招募,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三)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为原则,面向**招募投资人,但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四)本公告由预重整引导人进行编制,解释权归预重整引导人。根据招募进程预重整引导人
可调整招募流程或有关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点击查看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点击查看预重整引导人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