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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高速公路收费所安保设施(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点击查看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放管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肃财发〔2019〕127号)等文件要求,****点击查看受清嘉高速公路收费所的委托,对“清嘉高速公路收费所安保设施(第二批)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鑫盛创通****点击查看公司、**昕意达****点击查看公司、**恒****点击查看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入口车道渠化 | |||
1.1 | 警示橡胶立柱、反光弹力柱安装 | 个 | 245 | |
1.2 | 锥桶 | 个 | 190 | |
2 | 安防设施 | |||
2.1 | 反光马甲 | 件 | 133 |
注:投标报价须包括设施采购费、运输安装费、税金等从项目中标到完成本项目验收质保工作的所有费用。
三、采购预算价:小写:¥31915.00(大写:叁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整)。
四、竞价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请供应商登录**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在竞价前将上传的纸质资料一式****点击查看公司;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一份。
3、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清嘉高速公路收费所
地址:**省**市**路50号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6187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2107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