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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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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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湖税 税通 ****点击查看071501HT号

厦****点击查看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看0206MA2XNF9L6Q):

事由:不适用出口退税,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经调查,供货企业**市****点击查看公司向你(单位)销售的货物名称、数量与被调查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涉及海关出口报关单8条(明细附后)。

依据:

一、****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点击查看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五、其他补充规定(九)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点击查看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1.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

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

3.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内容与供货企业记账联上的内容不符;

4.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货物劳务与供货企业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

5.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

6.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

二、《财政部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

通知内容:根据调查情况和上述依据,对涉及上述8条海关出口报关单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至****点击查看进行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点击查看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黄彤

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182

联系地址:**市**区枋**路220号610室


附件:厦****点击查看公司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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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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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太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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