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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对象
本次校服选用采购面向2026—2027学年一、四、七年级学生。按照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每3年为一个时段的要求,小学阶段分别在一年级、四年级起始年级组织采购,初中阶段在七年级起始年级组织采购。不得在校服之外组织选用采购年级服或班服,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选购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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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学生是否购买校服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不得区别对待未购买校服的学生。
2.质量安全原则:校服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确保各项质量安全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3.民主参与原则:校服选用工作坚持多方参与,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代表意见。****点击查看中学生和家长代表总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
4.公开透明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各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及时公开采购需求、选购结果、质量检测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经济实用原则:校服款式坚持“实用、简洁、美观、安全、经济”原则,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和课间活动需要,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公正、规范和透明,学校成立校服选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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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员构成
****点击查看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总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拟采购年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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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的组织、评审、监督与决策,参与采购需求确定、招标文件审核、供应企业评选、选购结果确认、校服验收及售后监督等工作。
三、采购流程与实施步骤
****点击查看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校服****点击查看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范畴,实行集体审议决策。学校领导班子在深入调研论证并与家委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集体研究确定校服选用意向。形成决议后,启动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拟定及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工作。
(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学校将集体决策形成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拟采购校服的一、四、七年级全体家长公示并征求书面意见。取得2/3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后续校服选用采购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启动后续采购工作。家长意见回执及汇总结果按要求留存。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通过后,学校按照本方案第二部分要求正式组建校服选用组织,由校服选用组织参与后续校服选用、采购和监督等工作。
(四)采购方式与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教育局相关要求,本次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
1.签订委托合同:学校按规定程序选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并做好前期沟通与对接工作。学校在与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委托其按照公开招标规范流程实施采购。
2.编制招标文件:****点击查看学校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由校服选用组织参与审核。采购需求应明确校服样式、款式及面料,拟购买人数及套数,单件价格上限,质量标准,检测要求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校服套数限制:每名学生每个时段购买校服套数限制在5套(件)以内,原则上按照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上衣1件掌握,不得一次性将时段内所需校服全部采购发放。
4.校服款式要求:校服具体款式由校服选用组织按“实用、简洁、美观、安全、经济”原则确定,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以内不得更换。确需调整款式时,应允许非起始年级学生继续穿着原款校服,不得强制要求购买新款校服。允许学生、****点击查看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购买或制作校服。
5.质量标准要求:校服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
6.帮困服务要求:在充分尊重学生、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提供相应帮扶,并注意保护学生、家长个人隐私。具体学生****点击查看学校与校服供应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受助范围。
7.发布招标公告:校服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无异议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规定渠道公开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校服供应企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符合条件的校服供应企业少于3家时,可适当**发布期限。
(五)确定校服供应企业
校服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现场评标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评审,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点击查看学校确认。
(六)校服选购结果公示
对拟确定的校服供应企业名称、样式款式及面料、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售后服务年限及要求、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点击查看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出现的质疑或相关反映及时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或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后,方可进入合同签订环节。
(七)校服采购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校服供应企业签订正式校服采购合同。****点击查看学校无偿使用校服样式、款式的权利,明确校服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规定,明确增购校服不得高于合同价格,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
订购数量确定:学校向家长发布《告家长书》,由学生家长按照自愿原则,书面确认是否购买校服及具体购买品类、数量,拟采购年级汇总征订结果,并留存家长回执及汇总资料。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不得区别对待未购买校服的学生。
(八)验收与支付
1.验收方式:校服发放前,由校服选用组织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核查实际交付校服与封存样衣有无感官和质量差异,并按要求落实“双送检”制度。
2.验收结果: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校服;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发放,并按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3.留样封存:校服供应企业应免费提供不同批次、不同样式、不同款式的校服不少于4套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学校留存校服发放记录、验收记录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
4.缴费方式: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向校服供应企业支付。供应企业应公布购买和交付方式及流程,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及校服选用组织不得代收校服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务费或中介费。
(九)售后服务保障监管
1.质检公示:采购完成后,学校通过适当途径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校服供应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
2.满意度调查:校服发放结束后,学校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家长意见,并将调查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后续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总结评估与资料存档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完成后,学校对本轮选用采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建立完整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台账。家委会沟通记录、“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家长意见回执及汇总、校服选用组织资料、采购需求及公开发布材料、招标评标资料、选购结果公示资料、采购合同、家长订购数量回执及汇总、质量检验和验收资料、校服发放记录、留样资料、满意度调查及售后服务资料等全过程材料按要求归档,并做好备案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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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