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4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3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4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3条
立即监控
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四所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点击查看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5〕30号)文****点击查看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四校开展2026级校服联合采购工作。2026年9月13日,****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抽取3名评审专家,对4家报名企业开展资格资质审查。经专家评审,4家报名企业中仅2家企业资格审查合格,其余2家企业资质审查不予通过。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不满足开展第二轮企业路演、投票遴选的工作条件,本次资格审查后的遴选工作终止。一致同意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2026级校服联合采购项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报名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概况
1.名称:****点击查看等四校2026级校服采购公告
2.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
3.采购内容:****点击查看学校所需校服(包括但不限于春秋装、夏装、冲锋衣、运动装等款式)。具体详细需求,包括款式、颜色、材质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等,请参见本公告后附的附件。
4.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学校提供校服生产、配送及售后服务。
5.供货期限:中标签订合同后,20****点击查看学校。
6.服务期:本次采购确定的供应商服务期为该起始年级(2026级)连续3年,****点击查看学校实际购买人数为准。
****点击查看学校已按照《****点击查看学校服选购指引》完成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同意率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组建选用组织等前置程序,现再次统一发布采购需求。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特定资格要求:
(1)成衣必须符合安全技术: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2)成衣必须符合学生校服产品标准: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GB/T 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GB/T 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3)校服标识要求
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4)需提供校服面料及辅料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8.****点击查看学校签订《****点击查看政协议》,承诺在竞标及供货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发现供应商存在违规违纪情形,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点击查看学校校长签订《利益冲突回避声明书》,****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签订《采购人员廉洁承诺书》明确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活动中的廉洁责任与义务,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点击查看政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未按要求签署或签署不全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三、意向报名
1.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9日,每日9:00-11:30,14:30-17:00。
2.地点:****点击查看。
3.方式:
(1)线下,潜在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点击查看学校发布的产品要求所制****点击查看学校对供应商要求的材料等,到学校校服采购负责人处报名。
(2)线上,潜在供应商将****点击查看学校指定邮箱并联系校服采购负责人处报名。
四、招投标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准格尔教育体育”、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准旗十中微教育”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自治区**市**
联系人:详见附件
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体育局
监督电话:0477—****点击查看290
七、附件
本次采购的详细技术要求、数量及参考示意图等,详见本公告附件。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