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阳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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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8
阳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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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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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体育局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市**区利泽中园101号楼11层南侧 5,790,000.00 评审总得分:9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体育局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项目 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吴袁超(组长)、王昕(业主评委)、曹远娥、周宇、徐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收费金额:70,53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376-****点击查看18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合群路1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袁浩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浩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707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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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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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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