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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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8“本招标项目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均以牵头人为准。”,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为民路9号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沈文文
电话:183****点击查看771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城南润都壹品城16栋1单元201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仲召辉
电话:136****点击查看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