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南山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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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天然气安装 | 项目名称 | 裕龙岛中压燃气管线改线技术要求 |
招标联系人 | 无 | 手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联系邮件 | zhaobiao@nanshan.****点击查看.cn |
质保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项目保证金 | 1000.00元 | 帐户名称 | **新南****点击查看公司 |
帐号 | 233****点击查看12142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
备注 | |||
备注:竞价****点击查看公司转账,不支****点击查看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
标书联系人 | 无 | 办公电话 | 无 |
邮件 | 无 |
账户名称 | 无 | 账号 | 无 |
开户行 | 无 | 行号 | 无 |
标书收费标准 | 地址、电话 | 无 | |
备注:****点击查看公司转账,不支****点击查看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
裕龙岛中压燃气管线改线技术要求 | D406.4×6.4 | 200.00 | 米 | 因裕龙岛规划变更需要,在保证正常运行情况下,需重新敷设约200米新管道,碰通后,需对原管线进行拆除,工程施工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及国家最新的规范施工。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经有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改变,必须编制文件提出更改申请(通知)单或重新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人员审批后执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特点及施工内容 裕龙岛中压燃气管线位于裕龙岛内,施工条件便利。本次**装约200M 1.2 施工内容:管道布管、倒运、焊接安装、焊口补口、焊接施工机械费、无损检测、管道碰通、吹扫、试压、置换通气等施工。(吊车、挖掘机、管沟开挖回填由发包人负责) 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米)备注 1D406.4×6.4(新管道安装) 米约200 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点击查看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资质)。 1.3 主要工程用3PE钢管、管件 1.3.1 中压燃气改线工程,3PE防腐钢管执行GB/T9711-2023标准,材质为Q235B、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 1.3.2 中压燃气管道焊口及管件外防腐采用普通级三层PE防腐,防腐层厚度DN400不得小于2.2㎜。 1.4项目总体建设目标 1.4.1 工程工期:计划于2025年2月28日开工,2025年3月30日竣工。 1.4.2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1.4.3 环境目标:保护环境、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做到三同时,实行文明施工。 1.4.4 投产目标:投产一次成功。 1.4.5 竣工验收目标:竣工资料齐全准确,单项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投产前总体验收,验收一次合格。 二、埋地输气管道的施工 2.1 管子的拉运 2.1.1 运送带有防腐涂层的管子时,与管子接触的表面要衬上橡胶或类似的软材料:运弯头、弯管应采取固定措施。发包人负责将钢管及防腐运到施工现场就近交通便利的地方,由承包人负责卸车和二次倒运。 2.1.2 装车、卸车时应使用不损坏管口的专用吊具,不允许直接使用钢丝绳、叉车等,在装车、卸车时要注意管子之间不能相互碰撞或划伤,防止对管口保护套圈的破坏。 2.1.3 采用机械运管或人工搬运防腐管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伤钢管防腐层。 2.2 管子的堆放 2.2.1 堆放管子的场地要尽量设置在不妨碍交通且方便施工的地点。 2.2.2 堆放管子的场地要平整、压实;堆放的管子要稳定、牢固。 2.2.3 管子堆放不允许与地面接触,管子与地面的最小距离为0.3m。该距离要通过在管子下面铺垫枕木或装满软材料的编制袋来实现。垫枕木时,枕木上要有厚度不少于5mm的橡胶衬垫层。 2.2.4 任何形式的支撑物与管子的接触宽度不应少于0.2m。 2.2.5 管子的堆放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要做到分类堆放。 2.3 布管 2.3.1 布管时应按图纸要求的管径、敷设方式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3.2 布管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管子,防止防腐层受损伤,且不允许有土块或杂物进入管内。 2.3.3 按规范在沟上、沟下布管均可,如在沟下布管,在管沟成型、检验合格后,再布管。 2.3.4 沟下布管,管子首尾应留有100mm左右的距离,并将管子首尾错开摆放。 2.4 对口和焊接 2.4.1 管道的焊接全部采用手工电弧焊焊接方式,焊缝底层用氩弧焊施焊,焊接检验按GB50251-94执行,焊接工艺试验和焊接工艺规程按SY/T4103-1995执行,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的焊接方式和材料。 2.4.2 对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承包人提供的焊接设备及指定焊工,必须持证专业焊工。验证性考核方式为: ①使用针对本管线专门制定的焊接工艺规程; ②使用选定的专业焊接设备; ③使用选定专业的焊接人员。 2.4.3 焊口由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无损检测。 2.4.4 管口组对弯头、死口等应采用外对口器,并预先清除管内杂物。 2.4.5 当直管与弯管或弯头连接时,不留预留口,采用一次顺序焊接。 2.4.6 焊接完好的焊口标志,在介质流向的下游距焊缝lm处用白色记号笔做好焊工或流水作业焊工组的代号标记,返修焊口要做好返修焊工代号,不许在钢管上打钢印。焊口编号:标段号一台班代号一里程一口数,字体不小于50×50mm。 2.4.7 未尽事项执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2.5 管道防腐补口、补伤 2.5.1 补口应采用三层结构热收缩套补口,即先涂一层双组份无溶剂环氧底漆,然后包覆同一型号热收缩套的结构,补口前必须除锈。 2.5.2 三层结构PE外防腐层现场补伤采用热收缩补伤片补伤,补伤处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的厚度。 2.5.3 弯头外防腐采用辐照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底层涂敷无溶剂液态环氧涂料,外包覆聚乙烯热收缩带。 2.5.4 管道的补口、补伤要严格按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 2.5.5 管子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为合格的管子,施工单位要认真检查。 2.5.6 管道组装焊接、补口完成以后,要严格地进行检漏,发现检漏点要认真的进行修补,修补后要再次进行检漏试验。 2.6 下沟 2.6.1 在下沟前要按规范要求对管线进行认真的检漏,发现漏点要及时修补。 2.6.2 管子下沟检查验收后,应立即细土回填及稳管,预留连头处管口用盲板封焊,防止进水。 2.6.3 管道的下沟与回填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6.4 管道的回填夯实,夯实度不小于94%,管沟回填后应立即进行恢复地貌, 2.7 试压、吹扫 2.7.1 本工程采用空气或洁净的无腐蚀性水为试压介质进行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7.2 管道回填后进行管道的吹扫和试压工作,清管吹扫应设临时放空口,不应使用站内设施,放空口应设置在地势开阔的安全地带,锚固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2.7.3 应进行两次以上的清管吹扫作业,直至管道内没有异物,完成管道清管吹扫作业后才能进行管道试压工作。 2.7.4 严密性试压应在强度试压合格后进行,强度试压稳压时间不少于4小时,严密性试压稳压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8 工程全部碰通后置换通气 2.8.1 管道清管完成,全部连通后,先注入惰性气体,然后用天然气推动进行置换,放散管应设置在空旷地点。在管道放散口可利用管段阀门的放散口,但必须远离火源、人口稠密地区,放散管的高度按规定执行,放散完毕,检测达到规定值后方可关闭放散阀门。 3、发包人、承包人供应材料 9.1、发包人供应材料 9.1.1、提供设计单位要求使用的各种型号3PE防腐钢管、热收缩材料(含配套底漆)、警示带。 9.2 承包人供应材料 9.2.1 除发包人供材料外,其余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0.质量标准 10.1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 10.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0.1.2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0.1.3《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2017) 11.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11.1 安全与环保方针 以人为本,健康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环保创优,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1.2 安全与环保目标 11.2.1 安全目标:无重大事故。 11.2.2 各施工承包人应努力实现施工生产无环境污染事故。各种污染排放标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11.3 承包人的健康及安全措施、卫生设施 11.3.l 健康及安全措施 11.3.1.1 承包人应保证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下施工作业,提高施工现场的健康性、安全性。 11.3.1.2 在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配备劳保服、安全靴、雨衣、手套、安全镜、安全头盔和听力保护装置等。承包人应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等。 11.3.1.3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操作指示和安全警示。 11.3.1.4 施工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在每个工程现场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及有经验的急救人员。承****点击查看医院的联系,在发生严重施工事故时,以便及时处理。 11.3.1.5 如果爆发传染性疾病或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或当地的医疗或卫生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和战胜疾病。 11.3.1.6 承包人应对危险性设备、材料或对健康危害的物质进行鉴定和记录。应防止有毒物质的溢漏和防止这类物质进入大气流通或现场以外的区域。 11.3.1.7 承****点击查看机关**,在施工现场、工棚、施工驻地实施有效的安全保卫,并遵守对发包人出入现场的人员及工程安全的规定。 11.3.1.8 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应采用有效措施杜绝枪支和毒品带入施工现场。 11.3.1.9 严禁员工酒后上岗,违规作业。 11.3.1.10 承包人应尽全责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对人员正确使用消防设备进行培训。 11.3.1.11 承包人应在所有建筑物内及施工现场提供、安装和维护适用于各建筑物的灭火器。灭火器应位于明显可见位置,贴着墙,带快速解脱托架和封条密封,111.3.2 承包人的卫生设施 11.3.2.l 承包人应确保施工现场及生活住宿地整洁、卫生。 11.4 其他要求 11.4.l 现场操作安全规章 11.4.1.1 承包人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规定。 11.4.1.2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或难以避免的危险时,承包人应立即将危险地带隔离起来并挂出警告牌。 11.4.1.3 电力设备的操作应在绝对去除湿气、水、油和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前提下进行,除了通常进行的绝缘测试外,所有的电力设备在通电之前均应检查是否具有必要的工具及其他所需的外部物资。 11.4.1.4 承包人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记载每次检查的日期、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1.4.2 现有设施的保护 11.4.2.1 承包人应在任何工程开工前熟悉一切现有设施的位置(如排污管、油气管道、电缆和其他地下构筑物等)。 11.4.2.2 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导致现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复。 11.4.2.3 承包人应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按有关规定处理。 11.4.3 警示牌 承包人当施工活动将对施工人员、检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构成威胁时,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并在此工期中予以维护。 12、发包人工作 12.1 发包人主要工作如下; (1)将施工所需水、电配合承包人给予协调,保证施工期限内的需要; (2)协助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3、承包人工作 13.1 承包人负责工作如下: (1)根据发包人委托,根据设计施工图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施工优化方案。 (2)向发包人提供周、旬、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需准备施工临时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并办理人员施工的保险、员工雇主险保险不低于100万元。 (5****点击查看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点击查看工程部位,承包人应给予配合; (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承包人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4.工期延误 1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 15.工程竣工 15.1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5.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书面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6、质量与检验 16.1 工程质量 16.1.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2.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2 检查和返工 16.2.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的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2.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2.4 因发包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工程试车调试 17.1发包人安装试压完成后,安装工程具备试车通气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内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8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装。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重**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0.安全防护 20.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21.事故管理 21.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工程设计变更 22.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3.保险 23.1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4.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4.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施工方案,发包人收到施工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25、其他澄清 25.1****点击查看建设部门备案的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予配合。 25.2承包人必须给全部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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