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点击查看学校领导同意,按照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川文理委〔2020〕50号)相关规定,****点击查看中心于9月30日启动开展了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十佳社团、品牌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活动,印发了《****点击查看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方案》。经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申报和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自评,****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审核、测评,1月3日学生****点击查看委员会评议,现将****点击查看学年优秀社团、十佳社团、品牌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和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结果(见附件2)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5年1月3日—1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及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至**校区弘德楼1003****点击查看团委张老师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39****点击查看8619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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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