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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鞋或靴 需求描述:护士鞋 | 90.00 元 | 293(双) | 26,370.00 元 |
按照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目、规格、数量;对照样品,检查外观(货物与采购时样品材质、款式一致),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每天计收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超过三十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次性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37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叁佰柒拾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人工、辅材、运输、装卸、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各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产品配置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国家认可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先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0%,余款20%满三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