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此我们诚恳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抵制违法学科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在于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真诚希望家长朋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培训;凡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法开展学科培训的,均属“无证办学”、逃避监管的行为;所有在居民楼、酒店、研学基地等场所开办的“一对一”“一对多”等无证无照培训均属“黑机构”,其培训质量、场地安全、消防安全等均难以得到保障,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所以,暑假期间,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的任何形式学科类培训活动(含“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教”、“众筹私教”,以托管、夏令营、研学、教育咨询、作业辅导、思维素养、英语沙龙、幼小衔接、AI自习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为违法行为。请各位家长朋友充分认识违法培训所带来的人身安全和资金风险,不参加违法学科类培训!
二、审慎选择合规非学科培训
如果想参加艺体、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应选择经科技、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批准、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见附件:2025年**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拒绝“黑机构”。
1.查看证照资质:学科类培训机构需持有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以及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不全的机构,不仅资金未受有效监管,易出现“卷钱跑路”现象,其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往往也未经正规验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家长可通过**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查询合规机构信息,或直接要求机构出示相关证照进行核实。
2.核实教师资质:任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家长可要求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等信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查看的教师信息,对于无法提供资质证明或师资频繁变动的机构需谨慎选择。
3.了解机构口碑:通过询问其他家长、查看网络评价、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服务态度、经营稳定性等情况。若机构存在大量负面评价或近期频繁更换经营地址、负责人等情况,应提高警惕。
三、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规范签订培训合同。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点击查看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特别关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收费标准、退费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对于模糊不清或不合理的条款,应要求机构进行修改或补充说明后再签字。例如,明确退费的具体情形(如因机构原因导致课程无法正常进行、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学习等)、退费的时间节点(如在提出退费申请后的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以及退费的计算方式(按剩余课时比例退费还是有其他扣除规则)。
2.合理缴纳培训费用。在缴费前,要详细了解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要一次性缴费超过5000元。缴费时,优先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支付,确保费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切勿直接进行现金交易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转账给机构账户及任何私人账户。若通过 APP缴费存在困难,在签订纸质合同后,可将费用交给机构工作人员代买课程,但务必当场监督机构通过平台代交渠道将费用纳入监管,并根据收到的手机验证码确认缴费成功。若未收到验证码,所付费用可能存在被侵占或挪用风险。缴费后,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
3.不要轻信机构宣传承诺。切勿轻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特别是以“重点高中包过、本科上线包过、考不过包退”等虚假承诺以及“签约保提分、精准提分、中高考提分”等虚假宣传的学科类培训,避免培训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对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优惠方式诱导的跨学期、跨学年缴费,请家长朋友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非法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将面临维权困难,请家长朋友们务必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四、监督举报违法培训
暑假期间,我县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校外培训的行政执法力度,如果您发现假期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点击查看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培训机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下方电话向我县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点击查看教育局:0564-****点击查看912(学科类培训机构);
****点击查看科技局:0564-****点击查看246(科技类培训机构);
**县文旅体局:0564-****点击查看231(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
****点击查看管理局:12315(托管类机构)。
家长朋友们,人生如长跑,起步忌冲刺,薄发需厚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着眼未来,共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主管部门 |
学科类培训机构 | |||
1 | ****点击查看中心 | **县城****点击查看广场3楼 | 教育局 |
2 | ****点击查看中心 | **县****点击查看**商铺228号 | 教育局 |
3 | ****点击查看中心 | **县****点击查看公司1幢 | 教育局 |
4 | ****点击查看中心 | **县****点击查看大中央公园2栋 | 教育局 |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 |||
1 | ****点击查看学校有限公司 | **县**镇花桥路交****点击查看广场4F-01 | 科技局 |
2 | **金****点击查看公司 | **县城****点击查看广场 | 文旅体局 |
3 |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 **县**镇梅**路龙舒壹号院门面 | 文旅体局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县**镇三里河路**阳光城商业街 | 文旅体局 |
5 | 远航文化****点击查看公司 | **县千人桥****点击查看商贸街 | 文旅体局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广场四楼 | 文旅体局 |
7 |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 **县**镇龙舒路慈母宫三楼 | 文旅体局 |
8 | |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广场内四楼02-06号商铺 | 文旅体局 |
9 | | **县**镇****点击查看运营中心102—103号商铺 | 文旅体局 |
10 | | ****点击查看开发区三里河路**阳光城S4幢2层204室 | 文旅体局 |
11 | 及第****点击查看公司 | 舒****点击查看化院院内 | 文旅体局 |
12 | 舒****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开发区龙舒西路与****点击查看商贸城2栋3楼 | 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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