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州监狱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响应文件上传说明 | 修改 | 详见文件 | 五、现场踏勘 1.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请于9月1日14点前将派工证明发送至QQ邮箱****点击查看472162(未发送派工证明将无法进监进行现场踏勘)。9月2日10点前携****点击查看监狱现场踏勘,地质:**市**区**坪街道翠微路5****点击查看派出所警务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点击查看0265),逾期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场查看的权利。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处置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 |||
附件变更 | 修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