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