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6:55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767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斑竹园街道五一街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71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767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遮光布帘技术要求“第2款质量要求指标“耐碱汗洗色牢度”,病房隔帘技术要求中的第2款质量要求指标“耐酸汗洗色牢度、耐碱汗洗色牢度””与现行国家标准指标对比有歧义。
1.计划备案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7616[2024]01155。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13,000.00元。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6791,地址:**市**区马超东路289****点击查看中心7楼714室。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斑竹园街道五一街77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7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76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点击查看7676
****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