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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留和路299号三期教学科研楼)出租
623.00 万元/年 |
****点击查看中心为一幢10层L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 27100 ㎡,出租具体****点击查看交流中心A楼(沿留和路全部,不含B楼自用部分)和B楼除3-7****点击查看学校自用)外全部(沿外语路),约20684㎡(以实际踏勘和测量为准),用作对外经营,需具备住宿、餐饮等接待功能。 |
2025-09-19 |
2025-10-09 |
****点击查看学院三期教学科研楼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立项为教学科研楼,建设施工许可证号:3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20101;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无单独权证;承租方需自行办妥房屋用途变更为经营性用房。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按房屋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所有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方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所需递交的审查资料要求: (1)资料包含《经营方案及承诺》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要求的其他全部资料。 (2)审查资料必须整体密封包装,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在密封包装上写明竞价标的名称及意向方名称(需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倒数第三个工作日10点前)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均无效。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郭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点击查看0706 | |
联系地址 | **市**区留和路299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23.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每年租金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经营性综合体,且需具备住宿、餐饮等接待功能。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50万元。 2、承租方须在投标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房屋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抵押。 7、其他交易条件: (1)水、电费、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根据每月实际发生数按时缴纳,出租方派专人每月抄表并将抄表结果与承租方确认。 (2)租赁合****点击查看公司**春声****点击查看公司签定。 (3)承租**式营业需获得相关证照,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证照办妥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租赁合同签订后6个月,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租赁协议。 (4)租赁期限自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起算,****点击查看政府审批、正式营业办证等过程中有****点击查看公司与承租方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一)经营要求: 1)项目定位:满足中档偏上以及大型、重要接待。承租方或者承租方****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酒店实****点击查看酒店管理公司。****点击查看学校学术文化交流、教育培训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2)为保证服务质量,承租方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坚持不大拆大建原则,不得对承重墙体进行拆除式装修。承租方需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报批后委托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建设,所有施工建设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要保留原设施设备的,须按时维护保养。全套装修改造竣工资料盖章完成后提交出租方备案。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以后所有装修成果(可移动家具家电除外)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不可拆除。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租方需按国家省市建筑、消防、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最新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装修改造,消防验收合格且证照齐全后方可正式营业。 4)承租方作为办证审批主体,自行办理开业、经营所需的证照、手续、证照等,费用自理,应充分评估各类相关因素和自身能力,****点击查看政府审批、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证照、消防等原因中标方无法进场装修、营业,则合同终止,双方无责退还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等。学校对承租方在办理相关审批、证照过程中给与协助。 5)本项目实际运营主体注册地必须在**市**区范围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或委托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其承租资格;承租方不得以承租的资产或其他权益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6)本项目用于住宿、餐饮、会务、办公、商业等项目经营使用,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开设桑拿洗浴、酒吧、KTV、典当、棋牌室、影院及演艺厅等业务。****点击查看学校及上级明令禁止的相关行业、物品等。承租方需增加经营范围的,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7)承租方作为经营主体,经营期限内所有的经营、管理、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8)出租标的名称为“****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变****点击查看学院更名****点击查看大学以外),对外运营平台不****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学校名称。 9)承租方对师生就餐给予折扣优惠,住宿按最低协议价给予优惠(且不得超过公务出差住宿标准)。 10)承租方要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若违反有关法规的,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11)承租方应安装校园一卡通,方便师生使用,相关卡机采购及安装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运营团队的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需报出租方备案,原则上应与《经营方案及承诺》报名文件一致,确需更换人员的,应不低于《经营方案及承诺》投标时中提供的人员资历且经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对承租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项目装修 1)出租方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进驻后,根据经营定位进行改造装修,开始营业前一次性投入的改造装修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出租标的改造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进场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准施工,且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场地装修完工后,需通过消防、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出租标的装修风格必须要有高校的元素,****点击查看学院校园建筑整体风格及校园文化。作为学校内的物业,****点击查看学校的日常住宿、会务、餐饮等需求。 3)装修过程中,出租方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出租方有利于项目的合理意见,承租方理应采纳。装修过程中,承租方不得改动房屋主体建构及建筑外立面。在装修完成后,出租方将委托工程造价机构,对承租方的装修改造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未达到标书《经营方案及承诺》中所约定装修金额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在限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每延期一天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作为优先权的重要依据。 4)装修过程中,承租方要做好装修场地的进出车辆、人员的管控工作,保证安全施工;做好工地的日常管理,不得影响、妨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装修所涉及的材料、垃圾须按照出租方所指定的位置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并做到及时清理。 5)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对本项目场地进行装修调整时,****点击查看学校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用水、用电的计量及安全管理 1)用水的计量。国交中心需安装独立生活供水总表及独立消防和人防用水总表。在具体计量中如有交叉分不清的,双方协商解决。 2)用电的计量。国交中心范用内的设施、设备配电柜等需安装独立电表。如有涉及公共部位的消防系统、人防设备、监控设备、弱电设备、地下车库照明、生活水泵、排水泵、地下室排污泵等设备线路用电分割按以下原则分摊: (1)消防系统、人防设备、监控设备、弱电设备、地下车库照明用电按楼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生活水泵、排水泵、排污泵等按生活用水量比例分摊。 在具体计量中如有交叉分不清的,双方协商解决。 3)为兼顾校园安全管理和经营便利,出租标的实行封闭式管理,****点击查看学校实行适度隔离。 4****点击查看中心消控系统由承租方负责设立独立的监控室,承租方要服从行****点击查看学校安全的监管,并承担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有资质专人负责消控室24小时值班并承担相关费用。 5****点击查看中心设单独监控室,承租单位需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室24小时值班。 (四)有关说明 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承租方不得于房屋主体、周边、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区域搭建各类帐篷、临时性用房。 2)在本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经营权不得转包或分包,确实属于经营或功能配套需要引进部分**商入驻的,承租方须提前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将相应的场地出租,并需将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报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协议,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3)本项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出租方所投入的设备及配套设****点击查看学院所有,出租方享有对外出租等经营权,承租方无处置权。运营期间,上述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承租方报告给出租方按规定处置。本项目现有的房屋设施与设备一并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交接时确认并签字的清单作为协议的附件,双方确认后的附件作为出租方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协议期满后交还时的验收依据。 4)承租方在运营期间对自行投入的可移动的物品在运营期结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对自行投入的不可移动或属于建筑物组成部分的装饰装修和设备应无偿交给出租方处置。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同时,在运营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实赔偿。 6)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6.1 拖欠管理费或屡次违反协议的。 6.2 擅****点击查看学院其他用房,占用公共区域、道路,私自调换房产场地,经督促仍不改正的。 6.3 承租方人员或其他****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超范围违规经营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6.4 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进行室内改造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户外乱搭建或楼道乱堆杂物等行为,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6.5 ****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或其它公共财物拒不赔偿的。 6.6 承租方擅自对外转租、转包****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或未经出租方同意与他****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中心的。 7)承租方在做好经营的同时,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点击查看学校教学工作的对接与**,为广大师生提供交流、实训、学习的平台,创造更多的实习、就业岗位。 8)承租****点击查看学校的各项校内外的交流和人员接待等工作,在接到校方的相关通知后,提前落实好服务人员并布置好相关接待场所。 9)****点击查看学校区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出租方所划定的区域开展经营业务,不得越界经营,并做好相关安保工作,校****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进出。 10)若承租方需在经营场所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或摊位,须经出****点击查看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安装,但不得破坏项目房屋的外观。 11)承租****点击查看学校突发事件等应急事宜,如卫生防疫、****点击查看学校提供相关的服务人员和场地。 (五)按照出租方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
租期 | 租期至2035年8月18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有良好的信誉,承诺近3年(2022年-2024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食品安全责****点击查看公司)【执行标准:按公示的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 4.意向方须对办理证照、运营主体、经营范围、主体责任承担等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执行标准:按公示的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 5.****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拥有面积在10000(含)平方米及****点击查看宾馆运营管理经验。 【执行标准:1) 须提供意向****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与相关主体签订的租赁或运营合同1个(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含);如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点击查看公司,另须提供企查查或天眼查上查询的股权结构图)2)定位地图3)照片】。 6.意向方报名时须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倒数第三个工作日10点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及承诺》,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经营方案:提供符合出****点击查看学校需要的总体经营方案(住宿要对标特定等级),并作出承诺。 2)施工方案:承诺该项目于2026年7月前装修全部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等),并对装修进行承诺(提供装修平面图、设计效果图)。出租方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意向方补充相关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是否符合条件由出租方最终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点击查看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400-****点击查看-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