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分细则中报价分值由原来“43分”更正为“46分”;
2、评标办法中“综合实力(3分)”此项删除;
3、一般资格审查中“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变更为“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不限)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