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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垒营地小木屋,位于硗碛镇咎落村**垒景区外围,项目现场总占地面积约5238平方米,包含小木屋20栋、接待大楼1栋、帐篷3顶、房车营地2个。其中:小木屋有两个户型分别为单层和跃层,其中跃层亲子房A户型10栋,标间B户型10栋,1木屋单体建筑面积40平方米;****点击查看中心,共有两层,底楼包含大厅休息区域、前台、厨房,二层为独立包间、会议室、员工休息室、库房,整个营地大概同时可以容纳50~80人用餐50~60人住宿。征集方将以上资产作为**资本征集**方,**期限为9年。通过与**方**经营、支付**方经营管理或服务费的形式达成营地等相关项目经营**。
现状为精装修交付标准,室内外装修完好,家具、家电配置齐全;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备,餐饮区域餐具配备完整,所有设备运行正常。**方接收后可立即投入运营,无需额外装修或购置设备
二、征集项目**方的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8〕18号)等相关规定,由****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征集方”)进行对外公开征集项目**方。首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在**文旅官网、**大熊猫文旅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公告期内,由文旅运营部接受意向**方报名申请。首次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方的则顺延5个工作日为一期的公告期继续征集,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方,与意向**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方;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意向**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最终**方。
披露事项和挂牌条件如下:
征集方和**方的分成比例及约定本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营地餐饮、住宿、场地租赁等商品售卖收费,**经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交征集方,征集方原则上按不低于营业额80%、不高于营业额90%的标准按月向**方支付管理或服务费,具体支付比例、支付时间以评审结果和双方洽谈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支付**方管理或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征集方收益。征集方收益在第一个年度税前保底53万元,每两年上调3万元,最高60万元
上述分成比例和税前保底收益按照孰高的原则计取,具体方式为: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征集方按照税前保底收益收取;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大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征集方按照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收取。
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差额,不足部分由征集方从**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中扣除,**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不足以扣除上述差额的,由**方在每一个**年度期满后1个月内补足给征集方,但第五个年度须在合同期满终止**经营时一并清算补足。
征集方和**方的分成比例及约定本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营地餐饮、住宿、场地租赁等商品售卖收费,**经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交征集方,征集方原则上按不低于营业额80%、不高于营业额90%的标准按季度向**方支付管理或服务费,具体支付比例以评审结果和双方洽谈后签订合同为准,支付**方管理或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征集方收益。
以上分成比例和税前保底收益按照孰高的原则计取,具体方式为: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征集方按照税前保底收益收取;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大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征集方按照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收取。
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征集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差额,不足部分由征集方从**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中扣除,**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不足以扣除上述差额的,由**方在每一个**年度期满后1个月内补足给征集方,但第五个年度须在合同期满终止**经营时一并清算补足。
双方在甲方所在地建立共管账户进行共同监管资金。
(二)**经营期间,所有费用(电费,燃料费,通讯网络服务费,物资采购费,卫生清洁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工作服以及使用营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双方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支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经营合同书》。
(三)意向**方应具备的条件
1.**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方需承诺事项
1.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稳健发展,**方须承诺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分包、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主体。
2.**方须承诺在与征集方**期间不得将已投入的设备、设施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以及转让。
3.必须按照征集方的要求规范化管理,接受征集方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整改。
4.达成**后,**方须无条件服从征集方日常监管。
5.**方在**经营期间应对营地的卫生、安全、资产承担全部责任。
6.**方承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一旦被征集方发现有上述情况,立即终止**,并追究**方违约责任。
7.**方须承诺达成**后,**方负责健全营地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征集方做好各项台账建立和完善。
三、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报名时须向****点击查看缴纳:20万元(大写:贰拾元整 )。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前(以**文旅指定账户为准)。
3.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联社营业部
账号:7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8295
4.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方,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意向**方未能达成**,则文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保证金。
5.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方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合同书》。
6.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若**经营期间出现菜品、服务等质量投诉处理产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方应及时补足相应金额;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在**方交清**经营保底分成费、水电费、电话费、税费、违约金以及如有物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等损坏进行赔偿后,征集方即可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7.意向**方报名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参与投资的内部决策文件、承诺履行应由**方承担的义务的书面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等。
8.**方同意如下特别约定:
(1)承担营地服务投诉产生的一切责任。
(2)承担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事件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承担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切整改或处罚责任。
四、**期限
**期限为9年。
五、确定项目**方的方式
(一)根据项目公告所交易规则,在公告期内,对意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征集方对意向**方的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后确认意向方的报名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方可进入下一步遴选环节。
1.报名登记事项: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报名资料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参与投资的内部决策文件、承诺履行应由**方承担的义务的书面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等。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
3.下一步遴选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二)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征集方与意向**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方。
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共5人,由文旅业主代表组成,评审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方。详细评分标准详见评审表(详见附件1)。
1.凡参与综合评审环节的意向方在得到文旅通知后,根据评审表的评分标准所排列的顺序向征集方提交相应参与综合评审资料,提交资料要求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材料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参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运营方案。
(4)根据征集方景区情况制定应急方案。
(5)综合评审报名函(附件提供下载)详见附件2。
(6)报价单(附件提供下载)详见附件3。
(7)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为参与商业谈判的人员,附件提供下载)详见附件4。
(8)其他未尽相关证明资料。
六、其他
(一)意向**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征集方营地现场踏勘,所有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二)意向**方报名则视为其对本项目情况及公告内容等无异议。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联系人:马女士182****点击查看5467
附件:1.评审表
2.综合评审报名函
3.报价单
4.授权委托书
5.****点击查看关于**垒营地小木屋征集经营**方项目经营合同书
6.效果示意图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评审表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参评人 |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非价格标准 | 项目**运营方案 | 项目**运营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 1.营地住宿、餐饮服务、场地租赁、商品售卖产品宣传、推广方案; 2.项目运营1~9年的收益分成保障方案。 以上方案完全满足需求且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处表达不完善、不具有操作性扣5分,扣完为止。 | 30分 | |
价格标准 | 分成比例报价 | 按照税后营业收入的90%分成比例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5分 **方分成高于90 %得0分;等于90% 得15分;**方按照基准支付比例每下调1 %得2分,最多下调10%,最高得分20分。 说明:下调率为1个百分点,如有小数点,则以去掉小数视为支付比例最终报价。 | 35分 | |
年度税后收益保底报价 | 按照年度税后收益保底53万元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5分 低于53万元得0分;等于53万元得15分;基准价每上调1万元得1分,最多得20分。 | 35分 | ||
评审人 (签字) | 总计 |
附件2
综合评审报名函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发布的“ 关于**垒营地小木屋征集经营**方项目”的综合评审公告,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综合评审,并提交下述文件1份。
(1)综合评审报名函
(2)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此函,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按综合评审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综合评审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我公司(个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司可能要求的与综合评审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点击查看公司中选,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5.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综合评审文件在规定的递交之日起至30天有效期内有效,****点击查看公司将受此约束。
(注意:综合评审报名函应装订入综合评****点击查看小组审查)
****点击查看公司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关于**垒营地小木屋征集经营**方项目 | ||
公司(个人)名称 | |||
报价 | 保底分成报价 万元 | ||
征集方营业额的 %支付**方经营管理费 | |||
授权代理人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公司:(公司需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致:****点击查看
兹授权 为 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点击查看关于**垒营地小木屋征集经营**方项目综合评审活动。授权代理人在综合评审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 司: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5
****点击查看关于**垒营地小木屋征集经营**方项目
经营
合
同
书
甲 方:****点击查看
乙 方: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以**垒营地小木屋作为**资本与乙方**经营,并支付乙方管理费或服务费一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垒小木屋营地位于宝****点击查看垒景区外,甲方以**垒营地小木屋作为**资本与乙方**经营,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或服务费的形式达成住宿餐饮等相关项目**。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上**垒营地小木屋等相关设施盘点造册后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2.现状为精装修交付标准,室内外装修完好,家具、家电配置齐全;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备,餐饮区域餐具配备完整,所有设备运行正常。**方接收后可立即投入运营,无需额外装修或购置设备
第二条:**经营期
**经营期共 9 年,即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时止。
第三条:**经营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经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交甲方,甲方按照营业额的 % 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或服务费,支付乙方管理或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作为甲方收益。甲方收益在第一个年度税前保底:53万元/年,每2年上调一次、每次3万元。
以上分成比例和税前保底收益按照孰高的原则计取,具体方式为: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甲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甲方按照税前保底收益收取;若按营业收入计算的甲方收益大于税前保底收益的,甲方按照营业收入计算的甲方收益收取。
按营业收入计算的甲方收益小于税前保底收益的差额,不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中扣除,乙方的管理或服务费不足以扣除上述差额的,由乙方在每一个**年度期满后1个月内补足给甲方,但第9个年度须在合同期满终止**经营时一并清算补足。乙方未按时补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收银。所有营业收入经双方签字确认、留存底单后上交甲方财务;
3.甲方内部接待。乙方以零售价的7折与甲方进行结算并计入**经营营业收入。
4.挂账消费。挂账款计入**经营营业收入,甲、乙双方遵循谁挂账、谁负责收款的原则。属于甲方挂账的,以实际挂账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比例支付乙方管理费或服务费,后期收回挂账款后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属于乙方挂账的,乙方应积极催缴挂账款,三个月没有催缴到位的,将欠款从支付乙方管理或服务费中扣除抵缴欠款,若后面催缴到位,再补给乙方。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三日内乙方缴清挂账款,三日后没有缴清挂账款的,从乙方管理或服务费中扣除抵缴,乙方管理或服务费抵缴不足的金额,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账结算。甲、乙双方在每月盘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对账,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与乙方管理或服务费等额的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账支付管理或服务费用。
6.履约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交纳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的履约保证金。(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资产管理
1.营地现有资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由乙方经营使用管理,期间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新增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动产除外),新增不动产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规定,新增资产费用由乙方承担。
2.资产非正常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照价赔偿是指按照甲方资产期初采购价赔偿);低值易耗品类资产的正常使用损坏按甲方资产管理办法作报损处理,损耗率超出5%部分在支付乙方管理费或服务费中扣除。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经营期间产生实际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提升改造而涉及相关设施改建,材料及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经营采购费用。乙方可自行采购或继续沿用甲方当前供货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结算。乙方若另行选用供货商家,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卫生关,索票索证、台账齐全,同时承担供货商所有费用结算。
3.其它费用。使用营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使用甲方电话或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税费:甲、乙双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点击查看监督处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营地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或利用营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严重违反甲方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3.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4.给予乙方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开展提供方便:
甲方负责提供客人餐饮消费所需发票等票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利用营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相邻业主已在经营产品或项目。
2.对于**经营的营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经营的**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法人)。
3.必须遵守甲方的景区纪律,端正经营态度。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证经营。
4.须购买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甲方查验保单原件,**经营期间,要确保保险无缝衔接。
5.必须保证的食宿接待和服务;承担食宿服务投诉产生的一切责任;承担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事件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承担行业主管部门或甲方作出的一切整改或处罚责任。
6.出现餐饮投诉、服务质量投诉、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甲方处罚等情形时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响应处置,包括不限于赔礼道歉、餐饮菜品调换或增加、配合整改报告、承担赔偿、罚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经营期间,如涉及甲方营地提升改造停止经营,按实际停业时间顺延,停业期间不涉及**经营费用支付。若其中一个营地停业,顺延时间按停业营地实际停业时间的一半顺延。营地提升改造涉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经营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营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履行合同,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提出合同终止方即视为违约方,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20万元违约金。
2.若乙方有下列行为其中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支付违约金:
(1)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私自收取营业款不入账达三次;(发现一次罚1万元违约金)
(3)严重损害甲方的资产;
(4)以甲方名义对外拖欠采购款或对外举债;
(5)未达到甲方收入所得保底额度或逾期未补足甲方收入所得保底差额;
(6)与报名参加评审提交材料不符;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管理费或服务费,每逾期1天,甲方按实际应当支付金额的1‰支付乙方违约金。
4.**经营期间,如发生投诉、处罚、整改、配合调查处置、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时而乙方未及时进行响应处置,甲方可优先处置,处置后视情节严重性,甲方将对乙方采取追偿措施甚至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政策、规划、所有权性质改变)和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等。如因不可抗力确需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资产,双方作终止合同结算,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以抵缴乙方所应缴费用时,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西南联交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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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时 间:年 月 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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