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虞城县昌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编号 HNZCCS20250008)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虞城县昌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编号 HNZCCS20250008)

发布于 2025-02-13

招标详情

虞城县昌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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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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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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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与**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点击查看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与**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6647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1116

联系地址:**省**市虞****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

**县昌沅****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2月13日

资产处置清单 (截止2024年8月6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余额

利息金额

垫付费用

本息合计

担保方式

担保人

1

****点击查看**公司

296.00

304.90

1.53

602.43

保证

刘攀 王俊各 **业丰中小****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495.00

417.82

2.32

915.14

保证

**市金诺****点击查看公司、卢广勤、李秀兰

3

****点击查看**公司

493.60

493.25

2.34

989.19

保证

**业丰中小****点击查看公司、吴金才、黄秀梅

4

虞****点击查看公司

120.00

144.55

0.00

264.55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王广锋、李桂芳

5

虞****点击查看公司

97.20

144.17

0.00

241.37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王广锋、李桂芳

6

商****点击查看公司

478.74

511.32

4.75

994.81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陈丹丹、王懂、卢秀丽、罗朝民

7

虞****点击查看公司

500.00

669.12

4.68

1173.80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唐子婷、杜振强

8

商****点击查看公司

799.89

947.51

6.78

1754.19

保证

唐阿力 王灿 **市金诺****点击查看公司

9

虞****点击查看公司

360.00

532.55

1.94

894.49

保证

李明洪 邓玉霞 **市****点击查看公司

10

****点击查看**公司

288.80

318.28

1.50

608.58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范松领、李翠英

11

河****点击查看公司

397.00

324.92

1.94

723.86

保证

**市金诺****点击查看公司、张继堂、张香莲

12

虞****点击查看公司

198.00

182.55

1.13

381.69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李**、张金花

13

****点击查看**公司

345.91

231.54

2.38

579.83

保证

**市****点击查看公司、李明义、郭**、李明洪、邓玉霞

14

****点击查看**公司

485.00

457.30

2.78

945.08

保证

袁双喜、宋美玲、**业丰中小****点击查看公司

合计

5355.14

5679.78

34.08

11069.00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