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龙泉新城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龙泉新城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8-28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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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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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68号-1 ****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点击查看 **省**市伊滨区创新大厦6层606--607室 610,000.00 评审总得分:90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自然****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见采购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90日历天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建红、吴浩、李洪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0,3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园2号楼1201室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0006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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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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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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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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