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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品牌文化店 |
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点击查看粤海校区海志楼102 |
面积/数量 | 1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每年2月和8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品牌文化店)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人民币5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逾期不缴纳租金的,学校将有权向租户收取违约金及滞纳金等。 4.出租期限为3年。从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月租金的5%递增。合同期满,甲方收回该物业场地。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6.本项目用途:主营校园文化用品(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定制化产品和专属产品。普通定制化产品包括摆件类、笔筒类、文化衫类、领带类、丝巾类、纸本类(含剪纸、校园建筑等风景画、明信片、贺卡等)、笔类、杯子类、U盘类、钥匙扣类、背包类及其他应各院系/****点击查看书院需求定制的相关产品;专属产品为专用馈赠品、纪念品及临时定制品等,具体以遴选单位需求为准。 7.承租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支付****点击查看品牌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费由“许可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两部分组成: (1)“许可入门费”47118.48元/年; (2)“销售额提成”按阶梯收取: 销售额50万元(含本数)以内,提取10%; 销售额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提取8%; 销售额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提取5%。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按年交纳“许可入门费”人民币47118.48元,“销售额提成”按实际交纳。逾期不缴纳的,学校将有权向租户收取违约金及滞纳金等。 9.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10.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标的室内外装修、改造,设计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批备案,装修改造风格应与校园环境保持协调一致。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 11.遵守消防、治安、交通秩序及保持环境卫生。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贵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2.须支持微信、支付宝、校园卡等支付方式。 13.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1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物价、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承租方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对提供的产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产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赔付方案。 15.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商品(服务)价格表审核,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校外的同类同品质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出租方有权对商品价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出租方可以检查承租方的进货来源、进货成本并进行产品定价指导。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16.承租方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按校内规定报备,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 17.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做为无主物任意处置并要求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近1年(12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且纳税额不为零(提供招租公告发布日前12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近1年(12个月)缴纳保险的记录(提供招租公告发布日前12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高等院校有2家及以上正在经营的校园品牌文化店运营项目(提供相应项目现场照片,及相应高校品牌授权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点击查看.cn/zhzxgk/)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点击查看8234;0755-****点击查看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 | ||
地址 | **省**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店面坐落于****点击查看粤海校区,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约2.7万人,请意向承租方在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粤海校区市场实际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避免恶性竞争。 2.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手续,并缴纳场地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全部情况,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7.因学校假期等原因,本物业全年按照10个月交纳租金,每年2、8月份租金予以免除。 | ||
监督电话 | 0755-****点击查看0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