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黎平县2024年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宣传推介项目的更正公告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黎平县2024年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宣传推介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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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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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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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点击查看0008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30 23:59到2024-10-14 14:30 2024-09-30 23:59到2024-10-18 14:30
2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企业财务状况 评审依据:提供对应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证书)作为佐证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按以上评分规则进行打分。 评审依据:提供对应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打分。
3 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14 14:30 2024-10-18 14:30
4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项目团队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资格的每人得4分,具有省级非遗传承人资格的每人得2分,具有县级非遗传承人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12分;2、供应商邀请省级及以上专业编导担任现场执行、统筹文艺节目工作的得 5 分;评审依据:提供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县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的每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供应商拟派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编导担任现场执行、统筹文艺节目工作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德凤街道右平街37号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557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风情大道5****点击查看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点击查看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长静

电 话:159****点击查看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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