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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风险卫士—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园区端系统开发项目 |
“风险卫士—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园区端系统开发项目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980000.00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约定执行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C****点击查看0301-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风险卫士—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园区端系统开发项目 | “风险卫士—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园区端系统开发 | 1 | 980000.00 | 标的1-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按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风险卫士—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园区端系统开发
履约保证金0
甲方责任按约定执行
乙方责任按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按约定执行
不可抗力按约定执行
保密8.1信息保密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接收方”)可能会接触到对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料等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协议、制定和执行适当的保密政策、控制对保密信息的访问权限等),以防止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披露、使用或传播。 接收方承诺,未经披露方明确书面同意,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除非该等披露或使用是为了****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需的。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或到期后仍应继续有效,直至保密信息不再为保密信息为止。 8.2数据安全能力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系统、服务等)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能力,以保护甲方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机密性。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灾难恢复等,以确保甲方数据的安全。 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如数据泄露、非法访问、篡改等)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数据安全事件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 乙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等,以确保甲方数据的合法处理和保护。 本协议项下的数据安全义务在协议终止或到期后仍应继续有效,直至甲方数据不再需要保护为止。 8.3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在双方交流时就已经为公众所知以及在交流后不是由于接收方的原因而成为公众所知的; 在披露之前接收方就已经发现或创造的; 接收方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获取的,而不是从披露方或其委派人处获取的; 非经披露,接收方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 根据适用的法律、****点击查看政府命令、法令或法规条例要求接收方披露的信息,但接收方应尽力在披露前迅速书面通知披露方。 8.4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而给其它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服务期限按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9.1有关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乙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9.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有效,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9.5如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瘟疫、行政当局的行动,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无法预见到的事件,不能使本合同正常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但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且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相关的义务。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合同生效及其他5.1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修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5.3终止: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5.4在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若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若经整改后仍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但因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以及必要协助导致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已收取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5.5乙方在本协议下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总额不应超过乙方所收取的费用的总额。此外,基于任何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惩罚性的以及其他类型的非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价值丧失、收入或利润损失、业务损失、商誉损失、停工、延误损失、电脑故障、数据丢失、名誉受损以及贸易损失,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赔偿或为此承担责任。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因侵权行为(包括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责任。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点击查看基地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3.1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应在系统交付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支付账期:按照甲方账期标准,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次月开始计算日内完成支付。 3.3支付方式:电汇。 3.4乙方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交付第一年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第二年起,每年按照总服务费用的10%收取系统维护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第二年起,上一年运维期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开具新一年系统维护费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后支付当年的系统维护费用,支付账期与本合同条款3.2一致。 注:第一年运维期的起点时间以系统交付且完成用户验收确认时间为准。 3.5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实际费用超过本合同或系统开发方案**约定的预算的,乙方应联系甲方协商增加预算。协商时,乙方应提供必需、充分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的工作、相应时间成本。审查支持性文件后,甲方应批准支付实际履行服务过程中超出预算的合理费用。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注:以上价格均指磋商后的最终报价。 |
2 | 类似业绩 | 5.00 | 提供近3年(2022年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落款日期为准)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放置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保证所扫描的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
3 | 项目团队 | 15.00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5分。 (2)拟派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软件开发中级或以上相关技术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以投标文件中所附人员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需提供人员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公章,人员不可重复,未提供不得分) |
4 | 内部管理制度 | 10.00 | 内部管理制度(含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等) 投标人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上述4项)完善、全面、详尽、科学合理、要求符合规范,易于实施且符合实际的得10分; 投标人具有以上所有制度,内容基本完善、详尽的得7分; 投标人仅有部分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合理的得4分; 仅提供了管理人事体系或只能划分图的,得1分; 未提供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分。 |
5 | 需求方案 | 10.00 | 投标人对本项目编制需求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业务需求分析、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方面提供详尽的需求方案。 提供的需求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素,整体内容思路完整,分析透彻、切合实际,阐述全面、内容详尽的得10分; 提供的需求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以上要素,整体内容思路完整,分析透彻、切合实际的得7分; 提供的需求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表述不完整、思路不清晰的得4分; 提供的需求方案内容未能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部分满足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需求方案的不得分。 |
6 | 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设计、系统功能设计、应用规模、系统性能、系统安全、数据备份等方面提供详尽的服务方案。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以上要素,整体方案科学完备,设计合理、切实可行,内容详尽的得10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以上要素,整体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方案内容完善的得7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但内容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未能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部分满足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
7 | 系统融合方案 | 10.00 | 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系统深度融合方案:主要包括该系统与宁**全管控平台的融合,统一*方式,数据联通等 方案中能详细描述出需要融合系统的现状、融合方式、融合内容,统一*方式,数据联通等融合方案,完全满足对接需求,思路清晰、内容详尽的得10分; 方案中能基本描述出需要融合系统的现状、融合方式、融合内容,统一*方式,数据联通等融合方案,基本满足对接需求,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详尽的得7分; 方案中有融合系统的现状、融合方式、融合内容,统一*方式,数据联通等融合方案,但不能完全满足对接需求,思路较为清晰、内容较为详尽的得4分; 提供了融合系统的现状、融合方式、融合内容,统一*方式,数据联通等融合方案且部分满足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融合方案不得分。 |
8 | 实施方案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管理、实施过程、实施规范、保障措施、实施培训、人员安排、服务方式、项目文档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 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以上要素,思维逻辑清晰,整体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实施步骤详细的得10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以上要素,思维逻辑清晰,整体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实施步骤具体明确的得7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方案内容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未能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部分满足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9 |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 10.00 | 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质量保障内容等。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以上要素,全面具体、切实可行,要素明确,完整无欠缺,思维逻辑清晰的得10分;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以上要素,整体逻辑完整,切实可行、内容详尽的得7分;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方案内容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未能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部分满足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质量保障方案不得分。 |
10 | 应急处理预案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健全的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响应、安全保障服务、安全防护服务、网络中断、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 方案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以上要素,思维逻辑清晰、全面具体,技术保障充足,方案可行性及实施性高的得10分; 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以上要素,思维逻辑清晰、切实可行、内容详尽的得7分; 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方案内容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切实可行得4分; 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以上要素,方案内容表述较清晰合理,得1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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