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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5年5月7日15时00分进行院内比选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东江**院区二期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东江**院区二期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项目 | 本项目旨在治理窗帘、家具(包括但不限于地胶、木制品、办公桌椅,以及窗帘、胶水和人造板材)等安装后可能释放的挥发性气体,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计划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并在治理措施完成后,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室内污染物质的浓度将被控制在以下 I类新标准之内:甲醛≤0.07mg/m3、苯≤0.06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0mg/m3、氨≤0.15mg/m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0.5mg/m3。 | 497923.75元 |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五、成交结果:
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430206.12元 |
六、评审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许小青、易**、徐德华
监督代表:邓月超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967
联系地址:**市**区东升一路****点击查看总务后勤部(采购组)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点击查看总务后勤部(采购组)现场提出合理质疑,质疑资料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予以驳回,并列入黑名单!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投标人认同公示结果的全部内容。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