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

发布于 2025-09-16
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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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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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0:00

****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现将成交结果更正如下:

1、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路217****点击查看广场1503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金额:11970元。

3、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智能仿真

幼儿

金职伟业

JZWY-D/E

1个

29800元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 2 ****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889【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735

2025-09-04 16:05

****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飞****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868号大数据产业园17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叁万元整(7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智能仿真幼儿

**医模

B200S

1个

12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凯,田虹,左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10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 2 ****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889【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点击查看2025年质量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智能仿真婴儿保育实训室(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0****点击查看5567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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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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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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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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