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为更好保护利用馆藏革命文物,多措并举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点击查看办公厅《“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及文改办《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文旅厅《**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实施****点击查看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拟对****点击查看部分珍贵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面对珍贵文物因材质等原因不易保存,党史研究提供的实物资料难以共享,文物背后的历史见证难以保留等问题,采用数字化技术对文物进行二、三维扫描,采集文物所包含的信息,可对文物的历史信息进行数字化存储,拓展展品的展览空间,使党史研究之间可以实现文物**共享,建立全面完整的文物数据库。
具体目标:
1.本期完成142件(套)珍贵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制作、160件(套)珍贵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制作,约23000页珍贵文献资料数字化采集制作。
2.本期构建文物数字资产多源异构大数据平台(具体包括建设典藏系统、藏品数字资产管理系统、统计分析应用系统),规范文物数字**“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利用”各个环节的流程。
3.购置相关的库房管理设备及配套网络设备,包括RFID管理通道、智能库房手持管理终端、藏品电子标签等。
二、相关标准: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策文件要求。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珍贵文物数字化采集加工制作
珍贵文物数字化包括142件(套)珍贵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制作、160件(套)珍贵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制作,约23000页珍贵文献资料数字化采集制作。
本次****点击查看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文物数字化采集将按照文物类型选择合适的采集方式,包含具备三维采集条件的文物进行珍贵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珍贵平面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和珍贵文献资料数字化采集三种方式。
2、文物数字资产多源异构大数据平台
通过建设文物数字资产多源异构大数据平台,规范文物数字**“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利用”各个环节的流程,实现文物数据资产的统一管理和存储。通过利用大数据分布式存储、权限管理、数据签名等技术保护数据资产安全性。具体包括建设典藏系统、藏品数字资产管理系统、统计分析应用系统。
典藏系统、藏品数字资产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3个子系统及系统配套**,从文物实体和数字**两个层面实现对藏品的统一管理。利用全文检索、目录检索、多媒体检索等功能提高数据资产利用的便利性;同时平台根据观众和馆内专家学者等人群的不同需求提出针对性地提供文物数据资产的展示和研究窗口;为管理人员提供管理数字资产的功能和全面了解数据资产的情况的统计报表等功能。
3、购置相关的库房管理设备及配套网络设备
包括网络相关的设备如交换机、AC控制器、AP,库房管理相关的专用设备如RFID管理通道、智能库房手持管理终端、藏品电子标签、RFID标签打印机、桌面型读写器等。
(二)项目采购清单1、定制软件部分:
系统名称 | 一级功能模块名称 | 模块功能说明 | 备注 |
藏品数字资产管理系统 | 工作台模块 | 提供检索功能,支持多种检索方式及结果处理;展示待办事项并按规则设定优先级;支持快捷功能设定与应用;以图表和文字展示资产统计数据,可自定义统计周期 | |
**维护模块 | 实现资产采集(**录入、批量导入、数据匹配)、编目、审核、下载,****点击查看回收站,对各类数字**进行全流程管理 | ||
图片处理模块 | 包含模型训练、样本集管理、图片自动标注、手动标注、水印自动识别、图片比对等功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图片相关事务 | ||
专题库管理模块 | 支持专题库的创建、修改、删除、启用停用;管理专题库列表,可进行检索、关联、取消关联、导出;比对专题库避免重复建设;方便用户使用和收藏专题库并记录使用情况 | ||
资产使用模块 | 支持**检索与分页展示,分权限查看资产信息;提供资产使用申请、记录查看与审核功能;支持多种**在线查看、操作,以及**标引、收藏和记录查看 | ||
知识图谱工具模块 | 生成并可视化展示知识图谱,支持对实体、关系的变更操作;可批量上传**组更新知识图谱;支持自定义配置展示层级和样式,管理知识检索配置和数据统计 | ||
知识产权管理模块 | 对数字**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包括设置原创信息、分享管理、使用痕迹留存、评价评级、保护原创**、展示分享**使用情况等 | ||
系统管理模块 | 涵盖组织、用户、权限、角色、元数据、元数据模板、标签、标引数据、系统参数、数据字典等管理功能,记录各类操作日志,实现系统基础数据和权限的全面管理 | ||
个人中心模块 | 支持查看个人基本信息,提供修改登录密码功能 | ||
接口预留 | 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博物馆系统(如藏品环境管理系统、藏品展览展示系统等)预留数据接口, | ||
统计分析 | 实现对库房藏品增减数量、出库情况、文物来源、级别等各类专业性统计输出 |
2、珍贵文物数字化采集部分:
序号 | 功能名称 | 分项功能 | 功能、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三维文物数字化采集 | 三维几何信息采集 | 三维几何信息采集 2)原始点云预处理(采集点间距≦0.03mm) 3)原始点云数据现场同步质检、审核(噪音点控制<15%,外表面覆盖率:≥90%) 4)原始三维数据成果编号、加密、存储、备份 | 件 | 142 |
2 | 纹理信息采集 | 纹理信息采集 2)原始纹理数据现场审核(ISO≤100,像素≥5000万,纹理贴图尺寸误差≤0.1mm) 3)原始纹理数据成果编号、加密、存储、备份 | 件 | 142 | |
3 | 数据加工费 | 1)数据拼接 | 件 | 142 | |
4 | 2)纹理色彩纠正加工 | 件 | 142 | ||
5 | 3)原始级数据模型加工 | 件 | 142 | ||
6 | 三维数字输出 | 珍贵文物复制级数据模型制作与输出 | 件 | 142 | |
7 | 珍贵文物研究级数据模型制作与输出 | 件 | 142 | ||
8 | 珍贵文物传播级数据模型制作与输出 | 件 | 142 | ||
9 | 二维文物数字化采集 | 文物整理数字化扫描 | 件 | 160 | |
10 | 数据加工 | 图片纠偏、去污、合并等 | 件 | 160 | |
11 | 元数据著录 | 数据著录、质检、校对 | 件 | 160 | |
12 | 元数据著录 | 数据转换、数据导入 | 件 | 160 | |
13 | 珍贵文献资料数字化采集制作 | 文献整理和数字扫描 | 页 | 23000 | |
14 | 数据加工 | 图片纠偏、去污、合并等 | 页 | 23000 | |
15 | 元数据著录 | 数据著录、质检、校对 | 页 | 23000 | |
16 | 元数据著录 | 数据转换、数据导入 | 页 | 23000 |
3、****点击查看采购部分:
序号 | 名称 | 功能、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典藏系统设备终端及外设 | |||
1 | 管理终端 | 1)CPU:飞腾D2000 2.3GH; 7)此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台 | 1 |
二 | 典藏系统库房网络设备 | |||
1 | 交换机 | 1)应用层级:3层; | 台 | 4 |
2 | AC控制器 | 1)多业务无线控制器,无线/有线一体; | 台 | 1 |
3 | AP授权 | 64个无线接入点的管理。 | 个 | 1 |
4 | AP | 1)802.****点击查看.ax WIFI6无线接入点; | 台 | 20 |
三 | 典藏系统库房专用设备 | |||
1 | RFID管理通道 | 1)标签/传输协议要求: | 台 | 6 |
2 | 智能库房手持管理终端 | 1)RFID功能稳定,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21)对用户操作进行自动记录,提取操作行为,以直观、简洁的方式进行日志类型的展示。 | 台 | 3 |
3 | 智能库房手持管理终端License授权 | 智能库房手持管理终端License授权。 | 台 | 3 |
4 | 藏品电子标签 | 1)UHF,符合EPC Class 1 Gen 2(ISO 18000-6C)协议; | 个 | 1300 |
5 | RFID标签打印机 | 1)分辨率≥300dpi; | 台 | 1 |
6 | RFID标签打印碳带 | 根据库、柜、架、囊匣、藏品实际情况配置多种可选颜色的碳带套装。 | 套 | 20 |
7 | 桌面型读写器 | 1)通信协议:EPC Class 1 Gen 2(ISO 18000-6C); | 台 | 1 |
四 | 典藏系统软件 | |||
1 | 藏品综合业务管理 | 藏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一普基础资料)批量录入系统后,对藏品进行的维护管理,包括:藏品征集、账目及编目卡、藏品档案的管理机导出、消毒登记、藏品注销、文献管理、修复管理、复仿制品、藏品装裱等功能。**使用时,需要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 | 套 | 1 |
2 | 库房管理 | 借助于二维码识别等现代物联网技术,对藏品的出入库操作实现自动追踪识别,实现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统一化,自动化,让库房保管员从日常繁忙的藏品搬运、保养等体力工作中**出来,更多地从事文物研究和保护方面的工作。库房管理包括:仓库管理、展厅管理、展架管理、RFID管理、文物方位管理、入库管理、藏品出口、藏品回库、藏品移库、库房盘点、库房日志等功能。 | 套 | 1 |
本项目所有采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配备,且应当满足《可移动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WWW/T 0114-2023)、《可移动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WWW/T 0115-2023)的要求,具体如下:
1、馆藏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
1.1三维扫描设备参数
① 采集模式为非接触式;
② 三维扫描仪设备精度≤0.01mm;
③ 三维扫描仪设备采集最高分辨率≤0.01mm;
④ 三维扫描仪激光类别达到ClassI;
⑤ 三维扫描仪测头与文物的安全距离≥500mm
⑥ 可输出.stl,.ply,.obj,.igs,.wrl,.xyz,.dae,.asc等多种格式。
1.2纹理影像采集设备
① 相机:全画幅数码单反机(有效像素≥5000万)
② 镜头:标准镜头(50mm标准镜头、100mm微距镜头、200mm长焦镜头)
③ 云台:节点云台,球形阻尼云台
④ 三脚架:全部展开高度不低于160cm(满足文物图像采集要求)
⑤ 色卡:专业校色卡
⑥ (ColorChecker/数码色卡)
⑦ 标尺
⑧ 摄影灯:冷光源,D55光源,色温5500K,色温偏差不超过10%,功率≥18W,连续拍摄期间,光源亮度差异应不大于10%。
⑨ 柔光箱:具有红外线与紫外线阻挡的功能。
⑩ 小型自动转台
1.3采集处理标准
1) 三维扫描数据采集标准
① 采集过程中文物表面不可粘贴标志点,采用特征拼接方式采集。
② 三维采集设备的单帧扫描精度≤0.01mm。
③ 三维数据带实际尺寸数据。
④ 三维原始数据格式包括但不限于:STL、ASC、AC、TXT、PLY等格式。
⑤ 处理后点云体外无噪点、无悬浮杂点、无分层、无错位。
⑥ 采集点云数据完整率≥98%,复杂装配体、有遮挡、高透光除外。
⑦ 原始点云平均点间距:以单幅数据的点间距计量为准,且点云分布均匀
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5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1mm;
5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3mm;
1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5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5mm;
15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3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1mm;
3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6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2mm;
6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20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4mm。
⑧ 原始点云数据拼接精度:
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3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02mm;
3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0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05mm;
10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20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1mm。
2) 模型数据处理要求
① 三维模型格式应为通用格式OBJ、FBX、PLY、STL等;
② 三维模型按文物拆分构造单独建模;
③ 三维模型参数要求:反向三角面、坏边、错误轮廓、错误缝隙、错误孔洞、重叠及交叉三角面数量皆为零。
3) 高清纹理数据采集标准
① 单张影像像素≥5000万;
② 文物影像有效占比≥50%;
③ 影像重叠率≥60%;
④ 单张影像的原始存储格式为:RAW及JPG;
⑤ 影像采集过程中要保证每张照片色彩及光照的一致性;
⑥ 文物可视范围内,影像拍摄采集完整率≥95%;
⑦ 图像污点(异物映射、高光、镜头污染等)≤ 3像素;
⑧ 色彩均匀性(多张照片之间的色彩一致性)≥90%;
⑨ 文物影像颜色信息按规范要求采用色卡校准;画面清晰、颜色还原准确、曝光合适、细节完整、文物无透视畸变。
4)成果检查
馆藏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处理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可移动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WWW/T 0115-2023)相关要求进行成果检查,在成果检查记录过程中,供应商采用文物三维数字化加工成果相关检查软件来规范、高效记录对成果进行检查记录。
2、平面类文物及文献高清摄影数字化采集
2.1影像采集设备
① 采用中画幅无反相机,有效像素≥1亿;
② 影像传感器ISO感光度最低值不高于100;
③ 成像的RGB每通道色彩深度值:珍贵文物不小于16bit,一般文物不小于12bit;
④ 支持照片以无损格式存储。
2.2光源设备
① 采用高显色性,低热量散发的冷光源;
② 显色指数:TLCI≥95;CRI≥95;
③ 采集光源设备为标准色温。
2.3立体文物采集要求
① 每件独立编号的立体文物,选取能够展现主题、造型或工艺特色的以主要代表面,拍摄全形图像一张,并拍摄正视角度的顶面、底面、侧面。
② 对没有独立编号的成套文物必须拍摄组套图像,能准确表现单件文物在群组中的位置及组合关系,并逐一单独拍摄每件单体文物的全形图像。
③ 对具有花纹、附件、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立体文物各相应部位进行局部拍摄。对具有不同花纹、铭文的各个面都要进行正面拍摄。
④ 对具有连续花纹、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文物(如不规则形状的文物)每隔60度—90度拍一张。
⑤ 文物如附有图纸或拓片的应加拍相关资料的影像。
2.4扁平及平面文物采集要求
① 对扁平文物一般拍摄正反两面,如有边沿上的特殊信息,加拍边沿影像。
② 拍摄平面文物时,拍摄平面应与被摄物保持平面平行,确保画面无畸变。
③ 每件平面文物必须拍摄全形图像一张,尽量用一幅画面记录平面文物的影像。
④ 无法单张影像记录全形的,以分段拍摄形式记录时,重叠部分不得小于30%。(每一分段以独立的影像编号命名。例:文物编号为100的原件分为三部分拍摄,获得三个影像文件,分别命名为100—1、100—2、100—3,由三个影像文件拼合而成的完整影像文件命名为100—4。)
⑤ 对有题识、印签、署名等标示性内容以及其他特殊信息要加拍相关影像,如有特殊的装裱形式亦应对其做影像记录。
2.5加工管理
馆藏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处理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可移动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与加工》(WWW/T 0114-2023)相关要求进行加工信息记录,在加工信息记录过程中,供应商采用文物二维数字化加工信息记录相关记录软件来规范、高效记录加工过程。
3、珍贵文献资料数字化采集制作
① 根据文献资料幅面的大小(A4、A3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扫描模式进行扫描,在扫描过程中不能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② 扫描采用真彩色24位RGB模式扫描,扫描分辨率≥300dpi。
③ 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适当,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④ 对大幅面图像进行分区扫描后形成的多幅图像进行拼接,拼接图像要求完整、正确、无痕迹,文件排列顺序正确。
⑤ 存储格式。所有档案(包括纸质、照片、底片)形成的图像文件采用JPG及PDF包文件存储。
⑥ 图像文件命名。每一份文件应以该文件相对应的唯一编号来为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命名。多页文件应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并按编号加上页码顺序对图像文件命名。
(四)安全要求1、文物安全要求
① 文物扫描和拍摄过程中,确保人员和文物的安全,采集时不能对文物本体造成二次伤害。
② 在馆方指定的场所进行采集工作,工作过程必须有馆方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协助并监督;采集人员不触碰藏品,任何文物的移动,或者粘贴无损害的扫描标记点,须由馆方工作人员协助。
③ 工作人员需遵守馆方相关规章制度,进出工作区域时需要两人以上行动,工作时着装等条件符合馆方的要求,不允许做任何可能损坏文物的事情。
④ 存档备份:每日采集完的数据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⑤ 加工过程需进行质检,并按流程填写纸质的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单,所有工序都接受馆方专门人员监督检查。
2、信息安全要求
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要求,本项目系统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投标人需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条例,保证数据信息安全。
① 工作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教育,未经数据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
② 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每周对项目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检查,提醒项目负责人安全措施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安全防护,文明第一;
③ 设立数据安全应急措施。设立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数据资产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
3、其他安全要求
① 等保要求
等保二级测评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无需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但成交供应商需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等保测评及系统完善相关工作。
② 密码安全要求
商用密码测评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无需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但成交供应商需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商用密码测评及系统完善相关工作。
③ 本项目大约所需的存储**空间不超过18T,存储空间由**市数据局提供,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存储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且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
2、交付地点:****点击查看。
五、服务标准:(一)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售后服务内容
① 服务方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至少两名来自该项目开发团队,以保证对采购人的需求和现场环境有充分的了解。
② 本项目(含软、硬件产品及服务)整体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五年,质保期内免运维费,试运行期间的运维保障时间(含子项目)不计入质保期限。质保期间除保证各系统稳定运行外,每年至少应对运行中的系统进行健康检查,以保证系统运行符合当前业务现状。
2、售后服务方式
① 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8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② 服务范围要求包括系统安装部署、系统调试、性能调优、故障排除、技术咨询、管理优化等。
3、 售后服务支持
① 服务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E-MAIL和现场等方式。
② 须编印详细的系统安装配置说明手册、用户使用说明书和系统维护说明书。系统实际安装与操作需与说明书描述一致。
③ 在各阶段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文档、开发类文档、实施类文档、验收文档,并提供文档清单,以便采购人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运营维护情况。
4、培训要求
投标人需对采购人指定的应用系统管理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等,保证其能完成系统的使用、运维工作。
(二)知识产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项目成果的版权归采购人完全拥有;若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其他地方使用该项目成果或该项目成果的一部分,必须征得采购人的许可。
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共同就该项目成果或其中的一部分申请有关奖项。
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交付给采购人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侵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文物行业执行新的采集标准,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必须满足最新行业标准要求。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市数据局、****点击查看广电局、****点击查看文物局等单位;
2、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3、履约验收程序:分期/分项验收;
4、验收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成果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满意度等与本项目验收的其他资料;
5、验收标准: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 验收程序: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先报**市数据局审查,取得审查意见后,****点击查看文物局进行最终验收。****点击查看文物局的审查为必要条件。
7、验收内容: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8、验收时间及条件: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9、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
10、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点击查看
1.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费用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30%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40% | 系统部署实施,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项目整体试运行满60天且通过采购人阶段性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30% | 系统通过各项测评,且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 |
2、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相应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软件开发产生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