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血站2025年第三批献血者纪念品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7-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波尔多庄园2号楼1单元601号
被投诉人 1 :****点击查看血站
地址:**市科园大道18号
被投诉人 2 :****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D座5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项目招标文件把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当作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2.项目招标文件以证书作为评标加分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3.采购机构/采购人未作质疑答复。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