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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AHZJ-202****点击查看01298****点击查看2025年开门红宣传品采购项目于2024年11月19日评标结束,****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57.58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54.958万元
第二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62.7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64.2万元
第三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53.3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美客****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54.6万元
第四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63.17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60.82万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581-871、887、152****点击查看918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