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点击查看商务厅关于印发**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市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的通知》(芜商贸发〔2023〕324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市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进行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1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点击查看商务局(地址:****点击查看,联系人:徐文博,联系电话:0553-****点击查看947)。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