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中医医院医学验光配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中医医院医学验光配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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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医学验光配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低视力康复;2.框架眼镜验配,功能性离焦、降对比度框架眼镜等;3.隐形眼镜(含角膜塑型镜)验配;角膜塑形镜,RGP等;4.老视矫正,包括各类型老花镜、渐进镜;5.眼科门诊导诊及常见的眼检查工作;6.弱视训练及视功能训练。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放、阮刚、李安旗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50%计算。

金额:115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红军大道 233 号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929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929分机号6304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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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服装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服装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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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服装, 中标 8次, 占比 88.89%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6次, 占比 66.6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22.5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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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服装,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