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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点击查看开发建设的****点击查看仓储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1#仓库北侧增设停车位。
二、1#仓库:一层平面13轴交E轴检测车间隔墙取消;二层平面卫生间位置调整,三层卫生间调整到六层;屋面层出屋面位置增设台阶。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其中1-13轴外立面百叶尺寸缩小。
三、分拣车间: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
四、员工宿舍:一层平面北侧无障碍坡道位置调整、厨房餐厅隔墙微调;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其中8-1轴外立面一层增设竖井、A-E轴外立面窗槛墙灰色变更为白色。
五、门卫: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日报2025年8月13日版面及**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点击查看.cn),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点击查看**规划局,办公地点:**市****点击查看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面积略图
****点击查看规划局(2)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