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2025〕27号
关于印发**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点击查看办公室,局有关科、站室: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保护、农业防灾减灾6个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6),请抓紧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以我市关于中央6个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为指引,结合中央及省定工作任务清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中,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安排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规定,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防范项目风险。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扬农〔2025〕18号)的通知要求,坚持“谁立项、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谁实施、谁承担项目主体责任的原则”实行分口管理、分级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不得擅自随意变更项目实施方案。
三、深化绩效评价。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文件精神,强化绩效意识,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实现。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绩效完成情况等信息录入平台,做到全留痕管理。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政策、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等通过宣传栏、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公示。对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村级、各部门应将公示情况留档备查;对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的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指导科李小平,电话:0511-****点击查看8373;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季鸿斌,电话:0511-****点击查看2464)
附件:
1.**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2.**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3.**市2025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4.**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5.**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6.**市2025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动物防疫方向)实施指导意见
7.**市2025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
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级《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实施小麦“一喷三防”
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支持全市在小麦生产中后期组织开展以赤霉病防控为重点的穗期病虫防控工作,混合使用杀菌剂、叶面肥等混配剂喷雾,大力推广丙硫菌唑、氰烯菌酯、氟唑菌酰羟胺、叶菌唑等高效药剂,全面提升高效药剂的应用覆盖面,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降毒素。补助方式:以物化形式补助给全市小麦种植户(各镇(街、区)农业部门负责统计本区域内小麦种植面积)。
二、支持扩种油菜
扩种****点击查看推广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支持集成推广高产高油多抗双低油菜品种和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应用油菜机条播精量播种,合理配方施肥,全面增施硼肥,应用油菜专用复**、油菜菌核病防控高效药剂等,通过开发冬闲田、提高复种指数等多种方式稳定种植面积。补助方式:以物化形式补助给2025年秋播油菜连片种植面积达0.3亩以上(含0.3亩)的单个农户、家庭农场、****点击查看**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三、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支持承担落实我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农民或新型经营主体。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对推广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承担示范任务的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省级财政每亩补贴170元,与中央财政资金形成合力,确保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面积落实。
附表1:**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1
**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
实施小麦“一喷三防” | 支持扩种油菜 | 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
1 | **市 | 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70%;措施落实完成时限6月30日前;危害损失率≤4%;服务对象满意度≥85%。 | 支持油菜生产面积0.19万亩。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面积0.05万亩。省绩效: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按期完成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附件2
**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
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级《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给予补贴。(以下情形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再享受补贴:****点击查看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已作为林地、草地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种植经济林果、苗圃的耕地;进行螃蟹、青虾等浅水养殖和水生作物、水草种植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对于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1.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耕地承包权者享有。2.村组机动地在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时,村组应当与承包主体签订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由村组集体直接经营耕种的,须提供相关经营收支证明材料,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无承包(出租)协议或无直接经营耕种凭据的村组集体机动地不得申报补贴。农户土地流转协议及村组集体机动地承包(出租)协议必须报镇(街、****点击查看中心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补贴依据是:农户补贴依据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未签字确认的农户和未参加土地确权登记的村组的农户补贴依据为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村组机动地补贴依据为土地承包(出租)面积和直接经营耕种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
二、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点击查看管理科组织申报实施。支****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高标准农田应符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择,应相对集中连片,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退耕还林区、河流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项目单个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补助标准:**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不低于3000元。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奖补,对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管护工作做得好、管护效果明显的乡镇进行奖补,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后管护。
三、实施化肥减量增效
化肥减量****点击查看推广中心组织实施。支持夯实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开展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5个,农户施肥调查100 户。全市范围内集中连片、示范性强的区域,优选种植规模大、技术能力强的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在小麦上建立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开展“三新”集成模式推广,完成1个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的建设。其中,在2个万亩片重点集成推广小麦“种肥同播+小麦营养遥感诊断无人机精准施肥”技术模式;10个千亩方中,其中5个千亩方内重点集成推广小麦“种肥同播+缓控释肥+小麦营养遥感诊断无人机精准施肥”技术模式,实现播种施肥一体化;另外5个千亩方内重点集成推广小麦“机械深耕种肥同播+测土配方施肥+小麦营养遥感诊断无人机精准施肥”技术模式,整合机械深耕深施的长效性和无人机施肥的精准性,加快科学施肥技术落地,提升化肥利用效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四、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
第三次**土壤普查,****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支持做好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搜集和必要的设备准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全省及**市三普任务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有关要求的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等相关图件成果的编制;2025年7月底前完成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有关要求的土壤普查总体报告、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评价与利用报告等相关文字成果的编制。最终完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成果1个。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和文字成果等普查成果的上报工作。科学、合理、合法使用普查经费,确保资金的支出进度和绩效。
五、开展二轮到期延包试点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30年试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组织实施。主要支持创新二轮到期延包试点工作路径和方法,开展农户入户摸底、承包地块测绘、数据库建库、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档案整理归档和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附表2:**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2
**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化肥减量增效 | 第三次土壤普查 | 开展二轮到期延包试点 | ||
1 | **市 | 发放时限6月30日;政策满意度≥90%。 | **高标准农田0.3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95%;受益群众满意率≥90%。 | “三新”集成推进县1个;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5个。 | 完**级成果1个。 | 已到期村组启动延包工作比例≥90%;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
附件3
**市2025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级《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由农业机械科组织实施。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对购置使用纳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机具进行补贴。具体按照《2024-2026年**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苏农机〔2024〕19号)等要求执行。补贴标准: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严格按照省公布的**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机购置实际,统筹安排使用上级资金,有序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切实保障补贴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农机购置直接累加补贴。
二、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国债)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农业机械科组织实施。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对符合农机报废条件,并按照农机报废程序实施报废更新的机具进行补贴。补助标准和方式:具体按照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苏农机〔2024〕17号)、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5〕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3:**市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3
**市2025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
1 | **市 | 补贴机具130台;联农带农水平提升; 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 |
附件4
**市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级《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
(一)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支持深入实施水稻单产提升,****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支持我市水稻规模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播稻不列入项目实施范围,征而未用土地不得实施本项目),围绕提高播栽质量,加强周年协同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带动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推动优质优价,打造发展一批规模化高产示范主体,更好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承担任务的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水平应高于我市水稻上年度平均单产水平5%****点击查看统计局**调查队定案数据为准)。补助标准:根据测产排名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高于10万元,具体标准以实施方案为准。
(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项目,由政策与改革科、经管站组织实施。
①家庭农场项目。****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和“随手记”财务记账软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和大****点击查看农场,以及具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获省级以****点击查看农场。重点扶持方向,****点击查看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建设生产用库房等内部基础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休闲农业设施、提升物资技术装备水平,购置耕种、植保、贮藏、智能生产等机械设备,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以及开展质量认证、品牌建设、技术创新与推广、营销渠道拓展、人员培训等。****点击查看农场补助资金在5万元左右。财政资金补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核拨补贴资金。
②农民**社类项目。支持主体****点击查看**社、联合社。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在市乡村**精品****点击查看**社,具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点击查看**社。重点扶持方向:支持购置先进农机设备、****点击查看基地、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支持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有意愿、****点击查看**社或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或者组织等,按照有关要求承建运营新型农****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财政资金补助实行先建后补,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核拨补助资金。申报补助金额:****点击查看**社项目补助10万元左右;集体****点击查看**社项目补助30万元左右/个;建设新型农****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补助50万元左右/个。
二、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由市农****点击查看信息站组织实施。项目实施需紧密结****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农技),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体系。支持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产****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农技),强化力量统筹。
支持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培育840户科技示范户,鼓励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养大户、乡土专家、“新农人”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快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严格遴选程序,农户自主申报,所在村核实盖章,****点击查看服务部门审核把关。开展农技人员“ 三心服务”行动,进村入户进行个性化指导,每个示范户达10天次以上,提高示范主体科学种养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户辐射带动能力。补助标准:按550元/户给予补助。
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分层分类开展50人次骨干人才轮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每3年轮训1次以上,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素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推荐的院校中按需选择。补助标准:以培训费形式按3000元/人进行补助。
****点击查看基地建设。以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为重点,遴选一批主导品种、 主推技术,集成组装一批综合技术方案,打造2个现代****点击查看基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20项以上,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基地遴选结合两****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严格遴选程序,自主申报,****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确定。补助标准:主要以物化形式按20万元/基地进行补助。
支持“新农人”培育。遴选10名以上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农人”,鼓励开展高层次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技术交流,完善新农人培育长效机制,推动培训与培育有效衔接,培育培训补助20万元。
附表4:**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4
**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
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
农民**社培育、 **社生产设施 条件改善 | 家庭农场培育、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 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
1 | **市 | ****点击查看**社数量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 ****点击查看农场数量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2万亩;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 | 科技示范主体840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50人;“新农人”培育10人;现代****点击查看基地数量2个;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 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 |
附件5
**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级《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在**市范围内面向农户、种植大户、农民**社等主体进行地膜科学使用工作,重点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针对瓜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浆果类等适宜作物,推广使用厚度0.01毫米及以上(不含0.01毫米)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其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中Ⅰ类地膜要求;针对根茎类蔬菜、玉米等适宜作物,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推行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健全科学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水平。严格加强地膜监管和准入管理,严禁使用不达标地膜。
附表5:**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工作任务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5
**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 ||
1 | **市 | 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0.075万亩; 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0.03万亩;项目区农膜回收率≥90%。 |
附件6
**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
实施指导意见
一、农业防灾减灾
(一)动物防疫方向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3〕4号附件6)实施,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我市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实施强制免疫补助,****点击查看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支持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主体,按照《**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开展防疫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补助标准:未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点击查看控制中心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点击查看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方案》(扬农〔2025〕9号)中的标准执行。
实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点击查看大队组织实施,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市域内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第三方无害化处理企业给予补贴。补助标准和方式: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8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实际处理数据支付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中央、省级**级三级资金予以支付。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二)小麦抗旱救灾和防灾稳产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支持小麦抗旱救灾和防灾稳产,****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抢抓关键窗口期做好小麦抗旱保产工作,全力防灾减灾救灾。结合我市实际,采购发放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以物化形式补助给种植小麦的单个农户、家庭农场、****点击查看**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结合使用省级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实现全市小麦一个亩次喷施全覆盖。
(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实施。支持全市开展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水稻重大病虫的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补助方式:以物化形式补助给当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以镇为单位)的种植主体(各镇(街、区)农业部门负责统计本区域内水稻种植面积)。
附表6:**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动物防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附表6
**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县别 | 工作任务 | |||
实施强制免疫 补助 | 实施养殖环节 无害化处理 | 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 实施小麦抗旱救灾和防灾稳产 | ||
1 | **市 | 春秋防检查免疫抗体合格率(除布病和包虫病外)≥70%;春秋防检查养殖户免疫密度合格率≥90%;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90%。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数量825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扑杀动物扑杀率100%;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因扑杀不及时造成动物疫情扩散不发生;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90%。 | 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3.7万亩;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48%;有限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在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面积成灾绝收;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85%。 | 落实抗旱措施面积占受旱面积比例100%;一喷多促覆盖面积≥6.4万亩;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100%;救灾资金拨付落实及时;农作物因灾损失减少;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持稳定;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85%。 |
附件 7
2025 年中央农业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名称( 盖章 ):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 二 )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 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个月,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注: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9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二)项目联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三)管理责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