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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公开征求《**市支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9-02 |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点击查看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市支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 二、意见收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二)邮寄通信地址:**市**区酒都路中段59号,邮政编码:644600。 无论通过上述何种方式反馈意见,均请注明“《**市支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或信息。 联系人:史燕,电话:187****点击查看7592,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市支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日 **市支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精神,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我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5年翻番目标,现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纤维制造(含茧丝绸)、纺纱、纺丝、织布(含无纺布)、印染、服装、家纺、鞋帽、箱包、产业用纺织品及其它纺织终端消费品等领域的生产性纺织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制定如下支持政策措施。 第一条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对纺织产业重大提产扩能项目,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设备购置价款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条支持延链补链强链 为补齐产业链短板,大力支持印染、织布项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印染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800万元;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织布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800万元。 充分发挥终端市场拉动作用,支持发展服装、家纺、鞋帽等市场终端消费品生产项目,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600万元。 为**茧丝绸产业链,大力支持发展茧丝绸产业。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茧丝绸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600万元。 支持产业就近配套,纺织企业采购本市企业生产原材料,年采购金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元亿元,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第三条支持产业集群化发展 (一)支持创办小微纺织企业 ****点击查看园区或利用其它闲置房屋创办织布、织袜、服装服饰、箱包、鞋帽、家纺等小微纺织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厂房租金按10%补助(租金标准不得超过10元/㎡/月),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点击查看工厂建设 支持纺织企业到市****点击查看工厂,就近解决村民就业,****点击查看工厂,按首年吸纳就业人数,给予1000元/人技术培训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第四条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对首次获评国家部委****点击查看联合会,****点击查看协会和其它组织)荣誉称号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评省级优秀荣誉称号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纺织专业展会及市场推广活动,按照展位费、特装布展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营销和市场推广活动,按照企业支付的活动策划、场地租金、特装布展和服务外包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链主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承办纺织行业大会,促进沟通和交流,提升本地企业和产品知名度,按“一事一议”****点击查看政府审定。 第六条支持企业降本增效 企业主要原材料年采购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运输距离超过1000公里的,按照年度运输费的6%给予一次性补助;大宗纺织品外销,销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运输距离超过1000公里的,按年度运输费用的6%给予一次性补助;白坯布外销,销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运输距离超过1000公里的,按年度运输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运费补助最高500万元。 ****点击查看公司为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企业所付年度担保费用的50%对企业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企业按当年融资总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碳足迹认定,采取措施节能降碳,被认定为“碳中和”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限申报一次。 支持废旧纺织品循环化利用。对投资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设备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采购废旧纺织品为原材料,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采购金额的3%予以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本政策与我市现有政策交叉重叠的,由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企业不同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规定的,可一并申请;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规定的,可由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 严禁公务人员、有关单位、申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的,对企业追回所得补助资金,并取消3年申报此项资金资格;对涉案人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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