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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市****点击查看**示范区乡村**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示范区乡村**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点击查看示范区乡村**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5月08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点击查看; (3****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4)中国市政****点击查看总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设计报价下浮率1.06%。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报价下浮率0.55%。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设计报价下浮率0.42%。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1.06% | ||||||||||||||||||||||
质量标准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孔繁全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点击查看009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区东江湾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03单元基础设施工程; 2、起步区中区(群益北侧)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3、****点击查看工业园鹏泰一路及鹏顺路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4、**(仲恺)人工智能产业(数字经济)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5、**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二路(一号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6、金籁项目周边配套市政工程(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0.55%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 李扬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黔高211****点击查看01009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工业园新材料片区(**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小塘排灌渠升级改造工程; 3、永汉镇城乡融合改造工程设计; 4、永汉镇**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0.42%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 王均强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33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区镇隆**荔乡观光农业示范带—德政路(惠盐高速老围下涵**至G205国道段)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观音阁镇食品产业园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3、龙桥快线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00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运输局****点击查看分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588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13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30)。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5-08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09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3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