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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学校内课后服务 “课程超市”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点击查看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
服务对象
****点击查看小学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学日)放学后,原则上每天不少于2小时。全面统筹学生家长上下班时间、季节、学生年龄、接送安全等各类因素,具体****点击查看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资质条件
1.第三方机构。主要指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公益组织,社会其他艺术、体育、科技、书法、绘画、实践类、数字**类团体机构等。严禁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严禁开展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
2.机构资质。拟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企事业单位的公益组织,社会其他艺术、体育、科技、书法、绘画、实践类、数字**类团体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对**区体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体育类团体机构可不受时间限制)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训经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校外培训机构需信用评价良好,星级评价等级高的优先选用)。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3.人员资质。拟引入的第三方机构进校人员应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品行端正,符合《****点击查看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基本要求
1.第三方机构不得提供虚假资质。
2.第三方机构要确保课程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
3.第三方机构进****点击查看学校做好在校园内开展课后服务的课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工作。进校服务第三方人员,应由所属第三方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第三方机构严禁在校内通过任何方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开展商业宣传推广。不得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5.第三方机构进校服务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6.****点击查看学校中,至少要包含1****点击查看学校和1****点击查看学校。
7.如违反相关规定,被终止**的第三方机构,由****点击查看向社会公布名单。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遴选流程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
1.资质材料(扫描件)
(1)非学科类第三方培训机构
①办学许可证;②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单位法人有效证件。
(2)企事业单位的公益组织,社会其他艺术、体育、科技、书法、绘画、实践类、数字**类团体机构
①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行政审批许可证);②单位法人有效证件;③具备开展青少年培训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2.****点击查看小学课后服务方案(电子稿):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具体内容、服务保障(包括一周提供服务几天,一次最多服务学生数)、服务人员情况简介等。
3.《遴选第****点击查看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信息汇总表》(附件3)。
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于2025年8月1日下午16:00前,按照《提交资料清单及顺序》(附件2)要求,打包成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交市民之家450室(基础教育科:****点击查看109),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向申请的第三方机构扫描群二维码,加入“****点击查看小学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工作联络群”微信群,附件1-3材料在群里共享。
(二)审核、公示(8月1日—8月20日)
****点击查看体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点击查看学校的第二批第三方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
基础教育科:****点击查看109,联系人:胡老师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点击查看126,联系人:孟老师
体育工作科:****点击查看870,联系人: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