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关于金井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物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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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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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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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0 17:48

因金井片区金井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营管理需要,我局拟采购一批设备物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资品类、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主要包括办公、监控、照明等设备。具体清单及要求见附件清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无不良记录(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3.产品应具备行业要求的相关合格证。

三、最高报价

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7万元。

四、其他事项

1.报价须以综合单价形式逐项报价,并合计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含设备费、安装费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3.设备质保期最低不少于3年。出厂质保期大于3年的,以最高质保期为准;

4.报价文件需包含拟提供设备的品牌、型号、参数及图片;

5.所有设备均需符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标准;

6.清单为拟采购清单,最终采购以实际为准,据实结算。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报价文件邮寄地址:****点击查看,收件人:小陈,0591-****点击查看6153;

2.报价文件邮寄的截止时间为(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2025年9月16日下午5:00;

3.报价文件应附上法人身份证和企业(商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报价文件及附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4.在邮寄报价文件的同时,报价人可提供产品的具体介绍以作为采购人比选并最终选定供应商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点击查看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6153

附件:金井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物资采购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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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井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物资采购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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