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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点击查看公司申请办理“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位于前海**区大铲湾片区金港大道以东,宗地号A002-0076。根据《**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及《**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许BA-2020-0028号),本宗地用地面积809124.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150万平方米、商业14****点击查看酒店4****点击查看中心6万平方米)、食堂4.125万平方米等。
本次来文的DY01-04街坊7栋、8栋位于大铲湾片区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西南侧。根据《**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建许字BA-2022-0049号),该项目地上规定建筑面积65983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地下规定建筑面积6671平方米,功能为商业、食堂。建筑最高高度34.75米,地上6层、地下3层。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5983平方米调整为64057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其中规定建筑面积由61045平方米调整为60673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4938平方米调整为3384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6671平方米调整为258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由3330平方米调整为2934平方米,食堂由3341平方米调整为3958平方米,新增研发用房18962平方米。
2.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5778平方米调整为9869平方米,其中架空公共空间由16517平方米调整为5868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5965平方米调整为2395平方米,风雨连廊由3296平方米调整为160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24694平方米调整为98658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243平方米调整为24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21181平方米调整为890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160平方米调整为108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25200平方米调整为32542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76910平方米调整为56488平方米,新增垃圾收集房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更新公共开放空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景观绿化等范围,局部调整室外台阶及标高,屋顶局部增加格栅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1.**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点击查看中心)
2.“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施工现场
3.****点击查看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点击查看.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点击查看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点击查看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点击查看.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点击查看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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