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濉溪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濉溪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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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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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特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服务主体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以及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作业机具。

2.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多环节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0亩,有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经验。

3.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植保服务需拥有4台以上植保无人机或8台套以**效植保机械;收割及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需拥有8台套以上收割机或2台套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机械。

4.自觉接受农业生****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监管,参与项目作业的农业机械全部安装信息化监控设备,并能提供作业轨迹和服务面积。

5.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联合社。

6.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管理。

二、申请材料

1.**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复印件以及**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主体农业机械作业表(附件2);

3.“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管理证明材料(系统录入截图)。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提交

1.服务主体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段内报送****点击查看服务站(农业农村局)统一受理审核;

2.各镇将服务主体申请材料统一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 晴

联系方式:0561-****点击查看053

附件1:**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2:**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主体农业机械作业表.docx


2025年2月5日

附件(2)
濉溪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主体农业机械作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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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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