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被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Q34-W1070)

卫生被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Q34-W1070)

项目所在地:**省

卫生被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方就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仅为需求公示,无须报名)。

一、项目名称:卫生被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现需采购一批卫生被服,项目预算100万元,具体需求见附件1。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男医生工作服长袖

全号

480

****点击查看

2

女医生工作服长袖

全号

480

3

男医生工作服短袖

全号

480

4

女医生工作服短袖

全号

480

5

护士服长袖

全号

300

6

护士服短袖

全号

300

7

护士裤

全号

300

8

护士分体服长袖

全号

50

9

护士分体服短袖

全号

30

10

护士帽

/

300

11

被芯

150*200CM

250

12

褥子

90*200CM

230

13

褥子

110*200CM

20

14

枕芯

40*65CM

250

15

枕芯

40*65CM

50

16

护士毛衫

全号

250

17

长款羽绒服

全号

100

18

羽绒马甲

全号

270

19

值班床单

160*260CM

50

20

值班被套

160*220CM

50

21

值班枕套

48*70CM

50

22

医用床单

160*250CM

500

23

医用被套

160*220CM

500

24

医用枕套

50*70CM

50

25

医用床单

190*260CM

50

26

医用被套

160*230CM

50

27

医用枕套

55*75CM

50

28

病员服

全号

500

29

刷手衣

全号

1200

30

手术衣

全号

1200

31

监护室病人隔离衣

全号

50

32

医技楼手术室拖鞋

全号

110

33

外出拖鞋

全号

30

34

侧位垫(ICU)

/

20

35

外出服(ICU)

/

20

36

蚕丝被

150*200CM

22

37

床笠

120*200CM

11

38

夏凉被

150*200CM

32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商务要求

见附件1。

六、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

1.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9日至7月14日

九、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助理

电话:0931-****点击查看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