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点击查看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点击查看**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点击查看**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点击查看**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点击查看**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点击查看**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项目****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改革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1〕108号、内市区发改〔2021〕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改革局****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点击查看、内市区发改能环〔2024〕1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点击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水生态修复4423m2,生态缓冲带6902m2,生态湿地7753m2,生态护坡731m2,生态过滤池12个,生态隔离带7902m;****点击查看**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二期): 水生态修复4236.2m2,仿木桩护岸929m,格宾石笼护岸949m,水质观测点2个,河道底泥生态治理4533m。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23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ggzy.****点击查看.cn/ )—“登录”—“ **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6月18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改革局电 话:0832-****点击查看56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地 址:**省**市**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17层1703号
邮 编:641000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曾先生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0832-****点击查看807电 话:181****点击查看431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5年 5 月 22 日
附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