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窗帘采购。
二、采购结果
根据2026年9月14日我局发布的《****点击查看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窗帘采购公告》设定的条件,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采购作废。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东葛路171号;
联系方式:0771-****点击查看256;
联系人:劳警官。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2日